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后勤保障部中水系统维保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 2026-05-27
项目名称: 后勤保障部中水系统维保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招标公司: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采购标的物: 中水系统维保服务项目
项目地区:湖北 武汉
项目概况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 后勤保障部中水系统维保服务 ” 小额零星采购 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环湖 18栋后勤保障部116办公室 获取 响应 文件,并于 2026 年 6 月 4 日 09 点 00 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 文件 。
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小额零星采购实施细则》(中南大采招字﹝ 2021﹞1号)的要求,经后勤保障部党政联席会研究, 后勤保障部中水系统维保服务 项目拟采用小额零星采购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后勤保障部中水系统维保服务项目
(二)服务内容:为学校中水系统提供全年维保服务,涵盖核心水泵与控制系统维护、管道及稳压设施保养、生物除臭剂规范投加、系统清堵清淤等工作,保障中水系统稳定运行、水质达标、无异味扰民,充分发挥节水减排作用。
(三)总预算金额 : 5.6万元以内/年(含税价)。
(四)合作期限: 1年。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 运营 商资格要求
(一) 基本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无不良运营史或违规违法史的公司单位、个体运营者。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
1.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相同项目包的采购活动,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3.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项目服务要求
( 1)中水系统全年正常运行率≥98%,因维保不当导致的停机故障全年不超过3次,单次故障修复时间≤4小时。
( 2)出水水质稳定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 18921)标准,无超标情况;每季度提供1次第三方水质检测报告(含浊度、pH、粪大肠菌群、氨氮等核心指标),且出水水质符合校内回用要求。
( 3)中水站及周边无明显异味,全年无因异味问题引发的师生投诉或环保投诉。
( 4)保障中水回用率稳定达到设计标准,设备运行能耗不高于行业平均水平,充分发挥中水系统的节水效益。
( 5)服务商需根据系统运行工况,制定月度/季度投加方案,明确投加频次、投加量、药剂型号及技术参数。
四、采购程序
(一) 报名时间
请有意参与本项目的单位2026年6月1日17点00分(北京时间)前将相关材料报南湖校区环湖18栋后勤保障部116办公室,报名材料包括: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是法定代表人本人,则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其他资质证明资料等。
报名成功的供应商 将 邮件通知,发送《响应文件格式》和《评分办法》,请报名成功的供应商按要求提交响应文件。
(二)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开始时间:2026年6月4日8时30分00秒。
2.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6年6月4日09时00分00秒。
3.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环湖18栋后勤保障部116办公室。
4.其他要求:
( 1)届时请参加采购的授权代表携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证明)及响应文件(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两份,正本、副本分别密封,加盖单位公章)出席采购大会;
( 2)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后,须在现场完成资料审查及签到,资料审查不合格或未按规定签到其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
(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 三 ) 评审与谈判
1.评审及成交供应商确定:后勤保障部将组织评审人员现场评议及评审打分,经评审后,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名,排名第一位的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2.评审开始时间:2026年6月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3.评审地点: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环湖18栋后勤保障部119会议室。
五、监督
本次采购全过程由后勤保障部质量与监督办公室负责监督。各相关方如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监督电话: 88381948
联系人:王老师
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88387397
联系人:倪老师
最终解释权归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后勤保障部所有。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后勤保障部
2026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