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校区零星建筑垃圾杂物清运处理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 2026-05-27
项目名称: 两校区零星建筑垃圾杂物清运处理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招标公司: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采购标的物: 垃圾杂物清运处理服务项目
项目地区:湖北 武汉
项目概况
两校区零星建筑垃圾杂物清运处理服务 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环湖 18栋后勤保障部116办公室 获取 采购 文件, 并于 2026年6 月 3 日15点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 文件 。
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小额零星采购实施细则》(中南大采招字﹝ 2021﹞1号)的要求,经后勤保障部党政联席会研究,两校区零星建筑垃圾杂物清运处理服务 项目 拟采用小额零星采购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两校区零星建筑垃圾杂物清运处理服务 项目
(二) 项目服务期: 合作期为2年,采取“1+1”签订模式。协议期满,经考核合格且双方协商一致,可优先续签。
(三)项目控制价: 本项目控制价为含税 5 万元以内 ,据实结算 (高于控制价为未无效响应报价)
(四)服务内容:两校区内经校方指定需要清理外运的零星建筑垃圾 /装修垃圾/杂物的现场收集、人工/机械装车、密闭运输、合规消纳、场地清扫、洒水降尘、遗撒清理。
(五)付款方式:按实际清运量每半年据实结算,服务商提供合法发票、清运清单、处置凭证。超过合同金额按合同金额结算。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
1.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2. 单位 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相同项目包的采购活动,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3.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项目服务要求
(一)服务质量标准
1.合规要求:严格执行武政规〔2014〕7 号及武汉市建筑垃圾管理、环保、运输相关规定。
2. 运输标准:全密闭运输,无遗撒、无扬尘、不乱倾倒,消纳去向可查、票据可验。
3. 效率标准:清运及时率≥98%,垃圾滞留时间≤24 小时。
4. 投诉处理:1 小时内响应,3 个工作日内整改闭环,服务满意度≥95%。
5.现场标准:清运后场地无垃圾、无尘土、无杂物,恢复原貌。
(二)其他要求
1.安全责任:作业期间发生人身安全、车辆事故、环保违规、交通违法等,一切责任与费用由服务商承担。
2.禁止转包: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合同。
3.应急保障:迎检、节假日、恶劣天气等特殊时段,优先保障清运服务。
四、采购程序
(一)资格审查
请有意参与采购的供应商于 2026年6月1日下午5:00 前将资格审查有关材料报南湖校区环湖18栋后勤保障部116办公室初审,资格审查材料包括: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是法定代表人本人,则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其他资质证明资料等。
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将邮件通知,发送《采购文件》,请报名成功的供应商按要求提交响应文件。
(二)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开始时间:2026年6月3日14时30分00秒。
2.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6年6月3日15时00分00秒。
3.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环湖18栋后勤保障部116办公室。
4.其他要求:
( 1)届时请参加采购的授权代表携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证明)及响应文件(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两份,正本、副本分别密封,加盖单位公章)出席采购大会;
( 2)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后,须在现场完成资料审查及签到,资料审查不合格或未按规定签到其响应文件将不予接受;
(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 三 ) 评审与谈判
1.评审及成交服务商确定:后勤保障部将组织评审人员现场评议及评审打分,经评审后,按照综合得分由高至低进行排名,排名第一位的确定为成交服务商。
2.评 审开 始时间:2026年6月3日下午15:00。
3.评审地点: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环湖18栋后勤保障部119会议室。
五、监督
本次采购全过程由后勤保障部质量与监督办公室负责监督。各相关方如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监督电话: 88381948
联系人:王老师
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88387397
联系人:胡老师
最终解释权归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后勤保障部所有。
中南财大学后勤保障部
2026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