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资产清查,2025年度支出审计服务询价采购公告
- 2026-06-01
项目名称: 恩施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资产清查,2025年度支出审计服务询价采购公告
招标公司: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项目地区:湖北 恩施
恩施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对资产清查及2025年度支出审计服务进行询价采购,特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现发布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
资产清查及2025年度支出审计服务
二、项目采购预算价
6万元
三、项目服务要求
(一)资产清查
1.该服务总体目标
依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及恩施州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对机关截至2026年3月31日的全部固定资产进行全面、彻底地清理与核实,实现账、卡、物、人、地点五相符,完善资产管理全流程,提出合规处置意见及制度修订建议,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配置合理、处置规范。
2.清查基准日与范围
清查基准日:2026年3月31日。
清查范围:截至基准日的全部固定资产(含房屋、构筑物、车辆、设备、家具、用具等,以及已投入使用但未入账资产)。
3.具体服务内容
制定清查工作方案:细化人员分组、时间节点、盘点路线、各部门配合要求,并报采购单位审核同意后实施。
全面实物盘点:逐项核验每项固定资产的资产编号、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原值、净值、累计折旧、购置日期、使用部门、存放地点、使用(保管)责任人。对房屋建筑物:核查权属证明、建筑面积、坐落位置、使用状况,对车辆:核对车牌号、车架号、发动机号、行驶里程、使用状态
对盘盈资产:查明来源(如调拨、捐赠),按程序评估或取得价值依据。
对盘亏资产:逐项说明原因,收集证明材料。
账账核对:财务账(资产原值、折旧)与资产实物台账、财政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三者核对,查找差异原因。
4.标签管理与账册建立
统一粘贴资产标签:为所有清查合格的固定资产制作、粘贴规范的资产标签,标签信息(资产编号、名称、使用部门、二维码)与台账精准对应,实现“一物、一卡、一码”。
对难以粘贴的资产(如房屋、大型设备),可采用挂牌或适当位置粘贴方式。
建立全套资产账册:制作并提供《固定资产总台账》《固定资产分部门明细表》《固定资产分工负责表》《固定资产实物卡片》(每项资产附实物照片)。
5.系统录入与数据动态管理
资产系统更新:逐件拍摄资产实物图片,制作资产卡片数据表格,全面更新资产系统卡片,确保系统中每项资产的存放地点、使用人、实物图片等信息完整、准确、可追溯。
6.资产处置
资产处置协助:编制《资产利旧明细表》《资产报废明细表》《资产闲置明细表》,协助完成报废、报损等处置事项。
7.问题分析与整改建议
针对清查发现的账实不符、资产闲置浪费、使用人缺失、标签脱落、系统信息错误、内控流程缺失、廉政风险隐患等问题,进行归类、定性、定量分析,提出可操作的整改措施。
8.权属与资料核实
对无凭证、权属不清的资产,协助查找原始档案等,形成权属情况说明。
对已报废但实物未处置、已处置但未下账的资产,进行专项清理,协助完成销账或实物处置。
9.成果交付与制度完善
提交综合清查报告:撰写《固定资产清查报告》
根据清查发现的问题,对现有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提出修改意见。
(二)2025年度支出审计
1.支出合规性审计:审查2025年度所有支出凭证,核实支出依据、审批程序、发票合同、资金支付是否真实、合规、完整。
2.出具审计报告:提交《2025年度支出审计报告》,附问题清单及整改建议。
(三)团队人员要求
供应商应提供至少 3人的工作小组,其中至少1人具备行政机关资产管理或审计经验。
工作组组长及核心成员不得随意变更。
(四)时间进度要求
· 2026年9月30日前完成全部现场清查、系统录入、账册编制、报告撰写及制度修订工作,并向采购单位正式交付所有成果。
(五)交付成果清单
1. 《资产清查工作方案》(已审批)
2. 《固定资产总台账》(电子+纸质)
3. 《固定资产分部门明细表》《固定资产分工负责表》
4. 《固定资产实物卡片》(含照片,一式两份)
5. 《资产利旧明细表》《资产报废明细表》《资产闲置明细表》
6. 《固定资产清查报告》
7. 修订后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附修订说明)
8. 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资产模块录入完成截图或凭证
9. 已粘贴资产标签的抽查验收记录
10. 清查工作底稿(含盘点签字表、差异说明、现场照片等)归档移交
(六)质量与保密要求
1.清查报告及所有数据对采购单位负责,未经采购单位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公开。
2.供应商应对接触到的资产数据、债权债务信息、内部文件等严格保密,并签署保密协议。
3.所有交付成果应数据准确、格式规范、逻辑清晰,满足财政及审计检查要求。
(七)其他要求
1.供应商报价应包含全部人力、设备、标签制作、系统录入、差旅等费用,采购单位不额外支付。
2.清查过程中,采购单位指定对接部门配合,供应商应主动协调、按周报送进度。
3.如有资产损毁、丢失等重大问题,供应商有义务在发现后24小时内向采购单位口头报告,3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专项说明。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
3. 执行人、重罚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 供应商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合一营业执照)以及其他相关证件齐备、合格有效。
五、递交询价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凡有意向参与此次询价的供应商,请于2026年6月5日17:00时前将加盖公司印章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骑缝加盖公司印章的封存询价响应文件送至恩施州市场监督管理局8301室,逾期报名将不予受理。
询价文件的具体要求:
1. 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所需要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以上所有资料的复印件须清晰可辨并加盖公章);
2. 加盖公章的报价单;
六、竞价方式
恩施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询价小组成员共同开启询价响应文件,由总价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确定为中标方。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及联系方式
八、发布网址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
联系人:朱净贻
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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