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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市三水厂排泥水治理循环利用工程停车场及机修车间迁改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恩施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_湖北招标采购

  • 2023-04-10

项目名称: 恩施市三水厂排泥水治理循环利用工程停车场及机修车间迁改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 HBKH2023-004

招标公司: 恩施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地区: 湖北 恩施

采购标的物: 停车场及机修车间迁改项目

修车间迁改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恩施市三水厂排泥水治理循环利用工程停车场及机修车间迁改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湖北凯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恩施市六角亭街道办事处松树坪碧桂园1期5栋1单元1701)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 14 点 30 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KH2023-004

2.项目名称:恩施市三水厂排泥水治理循环利用工程停车场及机修车间迁改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98.292680万元

5.最高限价:98.292680万元

6.采购需求:停车场及机修车间迁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7.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0、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政策。不接受大型企业投标,同时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大型企业及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企业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资质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6.2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市政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项目;主要管理人员(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均具有相应岗位证书,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C类证书。(按鄂建办【2017】15号文件要求,企业在网上自行打印的安管考核合格证人员信息具有同等效力)。

6.3其他要求:

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 、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文件的相关规定,供应商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处理处罚有效期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作出声明,否则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

##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 年 4 月 11 日至 2023 年 4 月 17 日 ,每天上午 8:3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湖北凯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恩施市六角亭街道办事处松树坪碧桂园1期5栋1单元1701)

方式: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到恩施市六角亭街道办事处松树坪碧桂园1期5栋1单元1701(湖北凯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场获取或将上述所需资料扫描后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qq.com邮箱,并电话告知代理机构。

售价:0.00元/套

##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 年 4 月 21 日 14 点 30 分 (北京时间)

地点:湖北凯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恩施市六角亭街道办事处松树坪碧桂园1期5栋1单元1701)

## 五、开启

时间: 2023 年 4 月 21 日 14 点 30 分 (北京时间)

地点:湖北凯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恩施市六角亭街道办事处松树坪碧桂园1期5栋1单元1701)

##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本项目采购公告在恩施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官网(/)发布。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恩施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恩施市水厂路1号

联系方式:罗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凯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恩施市六角亭街道办事处松树坪碧桂园1期5栋1单元1701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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