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开公司】鄂西北分公司2026年本部及自养工区食堂物资采购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 2026-07-10
项目名称: 【高开公司】鄂西北分公司2026年本部及自养工区食堂物资采购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招标公司: 湖北省高速公路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食堂物资
项目地区:湖北 十堰
【高开公司】鄂西北分公司2026年本部及自养工区食堂物资采购项目 询比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6-07-10
鄂西北分公司 2026年本部及自养工区食堂物资采购 项目
询比 采购公告
1 . 询比 采购 条件
湖北省高速公路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 采购 人 ” ) 现委托湖北 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采购代理机构 ” )对鄂西北分公司 2026 年本部及自养工区食堂物资采购项目(以下简称 “ 本项目 ” )实施公开采购活动, 欢迎 符合资格条件的 申请人 参加本项目的 询比采购 。
2. 项目概况与询比 采购 内容
2.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湖北省高速公路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鄂西北分公司 2026 年本部及自养工区食堂物资采购 项目 询比采购 。
2.2 询比 采购 内容
询比 采购 内容: 本次采购范围为 湖北省高速公路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鄂西北分公司 2026 年本部及自养 工区食堂物资(包括但不限于 肉类、水产类、蔬菜类、水果类、油类、 调料类、干货类、乳制品、粮食类 及食堂易耗品杂件物资 等 ) 的供应 、 装卸、运输、保险、 配送服务 等 ,共划分 1 个合同包,工作内容详见附件 1 , 具体供货内 具体以采购清单为准 。
2.3 供货 期: 本项目供货期设置为 “1+2” 模式,首年合同期: 1 年,计划合同签订之日至 2027 年 7 月 31 日结束,以甲方通知为准。后续甲方将视乙方履约情况决定是否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最多续签 2 次。 成交人不同意续签合同,应在距合同期满 30 日前书面提出。
2.4 供货 地 点: 1 、 十堰市张湾收费站湖北高开公司鄂西北分公司驻地; 2 、 十堰市丹江口市丁家营镇高开公司鄂西北分公司武当山工区驻地; 3 、 十堰市丹江口市白桑关镇高开公司鄂西北分公司郧十工区驻地。 具体以采购人通知的交货地点为准 。
2.5 质量标准: 供应商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确保食品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 及技术标准 的规定,添加剂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所供产品质量为同类产品中一类以上产品,必须确保每日或每批次提供的食材经过相关检验检疫。有包装的食材标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的规定,所提供的产品应在有效期内且为近期产品,至少距离到期时间为保质期时长的 2/3 ( 2/3* 保质期天数)以上 。
2.6 产品供 应价格:货物结算价格以十堰市内武商超市或寿康永乐超市的零售价格为参考,第一参考门店为 : 寿康永乐精品超市 ( 华悦城购物中心店 ) ,第二参考门店为: 好邻居超市 ( 十堰万达广场店 ) ,第三参考门店为: 武商超市 ( 寿康永乐五堰商场店 ) 。优先以第一参考门店的零售价格为 参考,如在合同有效期内第一参考门店停业,则以第二参考门店的零售价格为参考,以此类推;如上述三家门店均停业,则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价格参考门店。以自然月为定价周期,以供货期内每月第一周参考门店的正常零售价作为该月物资结算价的计算基数。超市特价、促销商品不在货物定价参考范围内。 含税结算单价 = 参考门店零售价 × 综合折扣率 。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 申请人 须为湖北交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注册供应商 ,应具备的资格条件见附件 2 。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申请 。
3. 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并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 的申请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包 的申请 ,否则相关申请文件均将被否决。 (注 : 前述单位负责人指营业执照上标明的法定代表人;前述管理关系是指非股权关系的不同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前述控股关系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 ① 根据《公司法》第两百六十五条第 ( 二 ) 款之规定 : 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超过百分之五十或者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超过百分之五十。 例 1:A 公司持有 B 公司股权超过 50%( 以 50.5% 为例 ) ,此时 A 公司和 B 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例 2:A 公司持有 B 公司股权超过 50%( 以 50.5% 为例 ) , B 公司持有 C 公司股权超过 50%( 以 50.5% 为例 ) ,此时 A 公司和 C 公司也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②A 公司和 B 公司分别持有 C 公司 50% 股份, A 公司与 C 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时,应提供 A 公司不是 C 公司控股股东的证明材料,否则 A 公司不得与 C 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③ 根据《公司法》第两百六十五条第 ( 二 ) 款之规定 : 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低于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例 :A 公司持有 D 公司 49% 出资额或股份, B 公司持有 D 公司 31% 出资额或股份, C 公司持有 D 公司 20% 出资额或股份。以 A 公司和 B 公司为例,若 B 公司将其持有对 D 公司的表决权委托或授权 A 公司,使得 A 公司和 B 公司的持有 D 公司的出资额或股份总和 (49%+31%=80%) 大于 50% ,此时 A 公司不得与 D 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④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控股关系 。
3. 4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况(信誉最低要求):
3. 4 .1 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3. 4 . 2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 1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 2 ) 在 “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 ( /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 3 )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 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的 ;
( 4 )其他在 “ 信用中国 ” 网站( / )中被列为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 5 )上一年度信用评级被采购人列为 D 级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 6 )近三年度被列入湖北交投集团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或采购人 “ 黑名单 ” 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3. 5 . 1 有如下违约行为的 申请人 , 不得参与本次采购,同时对于有如下违约行为的成交人, 采购人将依据相关供应商管理办法,采用处罚措施,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约谈警示、通报批评、暂停交易资格直至不良行为终止、罚金、列入湖北交投集团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对于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自公示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在采购人及其子(分)公司承接任何业务。
( 1 )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供应商资格;
( 2 )提供虚假材料参加采购活动、骗取成交,包括以他人名义申请;
( 3 )在采购活动中与其他供应商、采购人、评审专家串通,影响采购活动公平竞争;
( 4 )向采购人有关当事人、评审专家等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被查实的;
( 5 )供应商或为其服务的供应商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造成网络舆论、农民工聚众讨薪、越级上访、恶意举报、恶意诉讼、阻碍施工现场正常施工等,或以非法手段、渠道获取证据材料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和投诉,给公司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
( 6 )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签订合同后不履行合同造成严重损失的;
( 7 )擅自变更或者终止合同;
( 8 )成交供应商违反采购合同(文件)约定,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或者将成交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 9 )成交供应商违反采购合同(文件)约定,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
( 10 )交付质量存在严重问题,对公司名誉或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的;
( 11 )其他违反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或因其行为严重损害采购人利益的情形。
3. 5 . 2 对于有上述 3. 5 . 1 项所列违约行为的 成交 人, 采购人 有权直接解除合同,并清退出场,同时不免除 成交 人对已 供货部分 货物 应承担的合同责任,履约担保 采购人 有权不予退还。
4. 询比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的申请人,应当在湖北交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 “ 平台 ” )(网址: / ebidding/ )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 6 年 7 月 10 日至 202 6 年 7 月 13 日 23 时 59 分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 平台 ” ,在所参与合同包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从 “ 平台 ” 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 平台 ” )拒收其申请文件。
4.3 采购文件下载时须支付 平台服务费 500 元 / 合同包,一经支付不予退还 。
5 . 申请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7 月 14 日 14 时 00 分。
5.2 申请文件的递交方式:申请人应当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 “ 平台 ” ,选择参与合同包将加密的电子申请文件,通过 CA 数字证书上传。申请人完成申请文件上传后, “ 平台 ” 即时向申请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申请文件,采购人( “ 平台 ” )将拒收。
5.3 申请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标环节需要使用 CA 数字证书。 CA 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 “ 平台 ”— 帮助中心 —CA 办理)。
5 . 4 采购 人 不 组织现场考察, 且 不召开预备会,申请人有任何疑问可以书面或电话形式通知 采购 人。如申请人需要踏勘现场,踏勘期间, 采购 人将予以配合,但费用由申请人自理。在踏勘现场过程中,申请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 采购 人均不负责。
6. 评审办法
本次 询比采购 评审办法采用 经评审的最低价投标法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采购公告在湖北交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 网址: /) 上发布。
8 .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湖北省高速公路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 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花果街办大路村西城大道 1 号
联 系 人: 勾女士
联系电话 : 查看完整信息
邮 箱: 1293848551 @qq.com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 28 号湖北交投大楼西塔光明中心 34 楼
联 系 人 : 陈 先生
联系电话 : 查看完整信息
监管部门 : 中共湖北省高速公路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纪委办公室
地 址 : 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龙阳大道 9 号
联系方式 : 查看完整信息
异议渠道 : 供应商登录 “ 平台 ” 在 “ 异议管理 ” 菜单以书面形式提出
2026 年 7 月 10 日
附件 1 :
合同包划分表
合同包
工作内容
交货 地点
备注
第 1合同包
按照甲方的要求合理配送 物资 。保证供应质量和供应数量,符合国家 “三包”范围要求。保证产品的新鲜,不得提供转基因产品。
1、 十堰市张湾收费站湖北高开公司鄂西北分公司驻地; 2、 十堰市丹江口市丁家营镇高开公司鄂西北分公司武当山工区驻地; 3、 十堰市丹江口市白桑关镇高开公司鄂西北分公司郧十工区驻地 。
具体物资及数量详见采购清单
附件 1 :
附录 1 资格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合同包
资质要求
第 1 合同包
须同时具备:
1、 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2 、 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注: 1 .申请人 应提供营业执照及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
2 . 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 申请人 ,应提供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营业执照、相关证书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合同包
财务要求
第 1 合同包
方式一:
近三年 ( 2023年、2024年、2025年) 每年的营业收入不少于 200 万元,近三年 ( 2023年、2024年、2025年) 平均净资产不少于 40 万元。
方式二:
由银行出具(须有银行盖章)申请日前 3个月内( 2026 年 4 月、 2026 年 5 月、 2026 年 6 月)的单位账户流水证明, 3个 月月末账户余额平均值不少于 5 万元。
上述两种方式满足其中一种即可 。
注: 1.采用方式一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 其所附资料只需证明其能满足财务最低要求即可。 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自公司成立以来的会计报表。若最近年度会计报表未出,则近三年时间往前推算一年。
2.采用方式二应附银行出具(须有银行盖章)申请日前3个月内的单位账户流水证明。
附录 3 资格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合同包
业绩要求
第 1 合同包
近 3 年 承担过 1 个 合同金额(或 结算 金额) 不少 于 55 万元的类似 食材 物资供应 业绩 , 或 近 3 年承担 累计 金额 (或 结算 金额) 不少于 180 万元 的类似食材物资供应 业绩 。
注: 1 .申请人应提供近3年来承担的类似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如果合同不能反映上述要求的业绩内容,可由甲方出具有效证明。如无合同协议书或合同协议书及甲方证明不能反映上述要求的业绩内容,则该项业绩在审查时将不予认可。
2 . 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完成的项目,其业绩视为不满足最低业绩要求。
3 . 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的时间为准 , 近 3年是指2023年1月1日至 申请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附录 4 资格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合同包
信誉要求
第 1 合同包
不得存在下列情况(信誉最低要求):
1 、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2 、 处于被行业主管部门作出禁止进入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
3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 1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 2 )在 “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 ( /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3 )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 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的 ;
( 4 )其他在 “ 信用中国 ” 网站( / )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
( 5 )上一年度信用评级被采购人 列 为 D 级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 6 ) 近三年度被列入 湖北交投集团 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或 采购人 “ 黑名单 ” 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注: 对以上( 1 )、( 2 )、( 4 )信用状况应附指定网站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