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16日地方储备菜籽油购销双向交易公告(省储备公司)
- 2026-07-13
项目名称: 2026年7月16日地方储备菜籽油购销双向交易公告(省储备公司)
招标公司: 湖北省储备粮油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菜籽油
项目地区:湖北 鄂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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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湖北省储备粮油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武汉国家粮食交易中心采取购销双向竞价方式交易湖北省地方储备粮油(省级)。此批菜籽油销售及收购责任主体为鄂州市粮油储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鄂州市储备),销售及收购的数量、质量、安全生产等方面全由鄂州市储备负责。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交易安排
交易时间: 2026年7月16日9:30-9:45
交易方式: 交易包括销售、采购,即先竞价销售 2024年生产的三级菜籽油,中标方再以约定价格采购2026年新季加工生产的三级菜籽油,采购与销售的数量相同,竞价销售的买方同时也是采购交易的卖方。
请交易会员通过国家粮食交易中心官网( )“用户中心”登录,在专场列表中选择“湖北”,请于9:30进入 “湖北省地储粮油购销双向竞价交易销售专场” 进行交易 ,中标方再于 9:45进入 “湖北省地储粮油购销双向竞价交易采购专场” 进行交易。
二、交易标的详情
交易品种:菜籽油
交易数量:采购 400吨,销售400吨。
交易价格:竞价销售起拍价: 10540元/吨(无出库费、无水杂增扣量);约定采购价:10860元/吨(散粮到库价格)。
交货地点:轮出轮入罐号均为鄂州市储备 201号罐,地址: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鄂州经济开发区四海大道4号。
交货时间:销售合同缴款期自合同成交之日起 45天内,出库期自合同成交之日起75天内。采购入库时间于2026年11月30日前完成入库。
三、质量要求
采购质量标准:采购 2026年同批次新生产的浸出菜籽油,国标三级及以上,其中酸值≤2.0mg/g,过氧化值≤0.10g/100g,水分≤0.2%,杂质≤0.05%,溶剂残留≤20mg/kg,含皂量≤0.03%。出库质量以鄂州市储备油罐内实物为准(附出库质检报告)。
出入库数量以鄂州市储备库内电子磅秤计量为准 ,出库后的溢余或损量由鄂州市储备负责,入库质量由鄂州市储备现场检验验收。轮入新油前,中标方须在交货时提供书面送货委托书、交付货物的出厂质量检验报告和塑化剂检验报告并对各项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送货委托书和检验报告须加盖公章或委托方认可的印章,可以传真件、扫描件或其他双方认可合法有效的数据电文形式出具。
交货时中标方与鄂州市储备共同每车取样封存 ,双方签封的样品由双方各执一份,便于质量溯源。数量若有异议,可申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复检;质量若有异议,可复检一次,或以第三方有资质的检验机构检测结果为准,费用均由过错方承担。鄂州市储备对所收货物质量有异议的,应在货物交付后2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逾期视为货物合格;如货物质量问题属于委托方在上述期间内无法通过合理方式发现的隐藏瑕疵则不受此限。
看样时间: 2026年7月13日至7月16日。
四、交易资格
参与竞价方必须为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注册会员。
交易采取报名制,通过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 “交易报名”板块进行线上报名,并提交报名表(附件1)发送至电子邮箱:whgjlsjyzxjyb@,报名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16日9:00。报名截止日期前同一标的拟参与交易的报名企业至少达到2家,否则交易取消,连续两次交易报名均不能达到交易条件时,不再限制报名参与交易的企业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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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交易规则
按照武汉国家粮食交易中心制定的《湖北省地方储备粮购销双向竞价交易细则 (试行)》执行,竞价阶梯(投价差值)为20元/吨。销售和采购交易结束后,系统将根据交易标的数量、价格等信息生成销售和采购两笔电子合同。电子合同一经生成,即具有法律效力。
参与交易的会员应认真阅读本交易公告、交易清单及交易规则,审慎评价市场和政策风险、自身风险承担能力,自主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并自行承担参与交易后相应的责任和风险。
六、其他事项
出入库数量均以黄石市储备库内电子磅秤计量为准 ,出库后的溢余和损量均由黄石市储备负责。入库质量由黄石市储备现场检验验收。数量若有异议,可申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复检;质量若有异议,可复检一次,或以第三方有资质的检验机构检测结果为准,费用均由过错方承担。
中标方确保运输工具清洁、干燥、安全无污染。对非专用运输工具所产生的额外费用由采购中标方自行承担。
中标方不得将转圈粮、陈粮和新陈互混的粮食销售给收粮单位入库 ,否则一切不良后果和法律责任均由中标方承担。
轮换架空期均不得超过 5个月,其他内容不得与湖北省地方储备粮相关管理规定相违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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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方式:销售交易合同货款支付及验收确认、结算均通过交易平台进行。采购交易合同的货款由委托方直接支付,收购资金在入库完毕,经鄂州市储备自检合格且中标方提供全额增值税普通发票后支付 90%,经湖北省粮油食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检验合格后,付清剩余货款。
按委托方要求,如成交方不能按期出库,须于合同交割期到期日前 10个工作日事先与委托方协商延期事宜,协商达成一致,双方签订延期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延期时间和仓储费、资金占用费等信息;协商未达成一致的,按责任方违约处理。
中标方确保运输工具清洁、干燥、安全无污染。
中标方不得将转圈粮、陈粮和新陈互混的粮食销售给收粮单位入库,否则一切不良后果和法律责任均由中标方承担。
其他未尽事宜不得与湖北省地方储备粮相关管理规定相违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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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保证金及交易手续费
买卖双方须预交保证金 1900元/吨(采购和销售各930元/吨履约保证金、20元/吨交易保证金)到交易系统资金账户,保证金不能冲抵货款。2026年完成入库履约后交易中心凭委托方提交的履约完成证明,向中标方退还保证金。若出现违约,则按交易规则扣除违约方保证金给守约方。
交易中心按合同履约金额的 0.8‰向买卖双方收取交易手续费。
保证金请用系统绑定的银行汇款至以下银行,汇至农发行的系统直接到账,不需要入金操作 ;汇至中国银行的需要在系统做入金操作。
农发行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武汉国家粮食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武汉市分行
账号: 20342999900查看完整信息
系统外农发行行号: 203521000027
中国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武汉国家粮食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武汉广埠屯支行
账号: 567757550111
大额支付行号: 查看完整信息
八、联系方式
交易中心交易部 : 查看完整信息
委托方联系人 : 邓彦宇 联系电话 : 查看完整信息
附件 1:报名表
附件 2:交易清单
武汉国家粮食交易中心
2026 年 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