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城郊森林公园管理处安全隔离护栏及警示标牌等制作安装项目询价公告
- 2026-07-13
项目名称: 宜昌市城郊森林公园管理处安全隔离护栏及警示标牌等制作安装项目询价公告
项目编号: CJ202607013
招标公司: 宜昌市城郊森林公园管理处
项目地区:湖北 宜昌
宜昌市城郊森林公园管理处安全隔离护栏及警示标牌等制作安装项目询价公告
日期:2026-07-13 16:03 来源:宜昌市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护中心
责任编辑:市园林中心 阅读量:
项目概况:宜昌市城郊森林公园管理处安全隔离护栏及警示标牌等制作安装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宜昌市城郊森林公园管理处(宜昌市点军区江南大道191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7月1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CJ202607013
2.项目名称:宜昌市城郊森林公园管理处安全隔离护栏及警示标牌等制作安装项目
3.采购方式:询价方式
4.项目预算:9.80万元。
5.最高限价:9.80万元。
6.采购需求:公园指引牌,温馨提示牌、安全警示牌、入园须知、道闸、安全隔离护栏等公园设施定制及安装(详见附件:工程量清单)。
7.合同履行期限:20日历天。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0.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1.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提供合法的营业执照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加盖公章)和供应商认为其他需要提供的文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具备广告标识牌、工艺品设计、金属结构制作及安装等专业。
2.投标人须进行现场踏勘后熟悉相关情况进行精准核算和独立报价,确保本项目编制预算的准确性。
3.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供应商必须以独立身份参与本项目报价。
4.供应商在制作询价响应文件时,响应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必须为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评标委员会和采购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领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07月14日至2026年07月16日每天08:30至12:00,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宜昌市城郊森林公园管理处(宜昌市点军区江南大道191号)。
3.方式:供应商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或法人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原件(限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到现场报名获取相应文件。
4.售价:0.00元。
五、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6年07月17日上午09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6年07月17日上午09点30分。
3.开启时间:2026年07月17日上午09点30分。
4.地点:宜昌市城郊森林公园管理处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宜昌市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护中心官网。
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询价,否则由询价小组按询价文件规定处理。
3.按照同等前提下低价成交的原则,确定供应商。逾期送达响应文件的、未密封或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宜昌市城郊森林公园管理处
联系人:江战勇
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
联系地址:宜昌市点军区江南大道19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