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清云高速2024年应急抢险处治工程第1标段项目经理部(钢材)询价公告
- 2026-07-13
项目名称: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清云高速2024年应急抢险处治工程第1标段项目经理部(钢材)询价公告
项目编号: ZT1102-XJ-2026-494
招标公司: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地区:湖北 武汉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清云高速 2024年应急抢险处治工程第1标段项目经理部(钢材)询价公告
询价编号: ZT1102-XJ-2026-494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清云高速 2024年应急抢险处治工程第1标段项目经理部因施工需要, 拟采购一批工程物资(清单如下表), 本次询价只接受在中国铁建采购平台 —铁建云采(/)注册通过审核的供应商 在线报价 ,请有意向并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按以下要求于 2026年7月16日下午17点00分 之前将报价文件签字盖章扫描件(所有报价文件资料须扫描成一份 PDF文件)上传至铁建云采平台并进行报价维护操作。
一 、 物资需求表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技术标准
计量单位
需求量
到货地点
需求日期
备注
1
光圆钢筋
φ8mm
国标
吨
15.5
广东省肇庆市四会市江谷镇中铁十一局工地(湛江高速上)
2026年7月
2
光圆钢筋
φ10mm
国标
吨
1.5
3
螺纹钢
φ10mm
国标
吨
1
4
螺纹钢
φ12mm
国标
吨
5
5
螺纹钢
φ14mm
国标
吨
1.5
6
螺纹钢
φ16mm
国标
吨
21.2
7
螺纹钢
φ20mm
国标
吨
4
8
螺纹钢
φ22mm
国标
吨
2.2
9
螺纹钢
φ25mm
国标
吨
3
10
螺纹钢
φ32mm
国标
吨
9.5
二、项目简介:
本标段按需按施工设计图(含设计变更文件)及国家和交通部有关规定要求,完成清云高速 2024 年应急抢险处治工程第 1 标段的施工及为完成本工程所必须的临时工程,合同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清云高速 2024 年应急抢险处治工程第 1 标段施工承包合同》为准。
三、有关要求:
1. 投标单位资格条件:
1.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1.2财务能力:投标人具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1.3质量保证能力:出具满足询价文件技术要求的近1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全指标的型式检测报告) 。
1.4供货业绩:具有近一年与本次询价物资相同类型的物资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复印件)。
2.报价资料要求: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报价函、营业执照、投标物质量检测报告、生产许可证(如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有)、投标单位资质证书、相关业绩及我方需要的其他资料。
3.钢材 结算单价( A1)=结算基准价(B2)+综合费(N)。其中:
结算单价( A1):结算单价指每供应周期招标物资运至招标人指定工地交货后的价格,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试验费(出厂前的)、包装费、搬运费、储存费、装车费、服务费及售后服务费等以及所有相关税费, 甲方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费用。
结算基准价( B2):供应期内钢材已到货当日我的钢铁网( ) “广州市场”首次发布的同一材质、同一规格品种( 韶钢、广钢、珠海粤钢 )市场价的算术平均值为网价(如遇我的钢铁网当天有多个报价时,以首次报价为准;不参考备注栏价格)。节假日 “我的钢铁网”无报价的执行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的价格。开具 增值税( 13%)专用发票。 如遇国家税率政策调整,导致相应税率变化,则合同约定的不含税价不变,税率、税额及合同含税总额按调整后的国家政策执行;如遇市场价格出现较大幅度下跌时,双方根据甲方 “大宗物资谈判降价”制度原则对不含税单价进行下调,税金随之调整。
综合费( N):报价中XX元/吨的综合费,在合同执行中保持不变。
钢筋本次报价结算基准价以 2026年7月10日网价为准 ,不影响后期结算,本次报价不以本基准价报价的,作废标处理。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参考钢厂
算数平均值
备注
韶钢
广钢
珠海粤钢
1
光圆钢筋
φ8mm
吨
3490
3440
3490
3473
2
光圆钢筋
φ10mm
吨
3490
3440
3490
3473
3
螺纹钢
φ10mm
吨
3430
3430
3420
3427
4
螺纹钢
φ12mm
吨
3360
3330
3360
3350
5
螺纹钢
φ14mm
吨
3310
3300
3310
3307
6
螺纹钢
φ16mm
吨
3290
3240
3290
3273
7
螺纹钢
φ20mm
吨
3270
3260
3270
3267
8
螺纹钢
φ22mm
吨
3270
3260
3270
3267
9
螺纹钢
φ25mm
吨
3290
3290
3290
3290
10
螺纹钢
φ32mm
吨
3390
3370
3390
3383
4.表中数量为暂定数量,结算数量以实际验收的数量为准。
5. 货物验收方式:
( 1)数量验收:盘条、盘螺按实际过磅重量交货计重,直条圆钢、螺纹钢理论计重,过磅复核;
( 2)盘条、盘螺、型材等以过磅计重交货的需在甲方指定的地点进行过磅验收,实际验收数量以双方磅单最小值为准;
( 3)双方对磅秤准确性有争议时,可在第三方复磅(复磅应选择技术监督局检验合格且距离施工现场较近的公磅处进行),复磅数量与送货单数量之差若不超过±3‰范围,以双方磅单最小值为准,复磅发生的费用由提出方承担;若超出±3‰范围,则以复磅数量为准,复磅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 4)直条圆钢、螺纹钢数量验收以国家标准规定的理论方法计算重量(买方进行复磅,实际重量与理论重量的允许偏差见下表),理论重量与实际重量差必须符合国标;若买方对数量有异议时,由买卖双方共同选择第三方进行复磅(复磅应选择地方政府技术监督部门检验合格且距离施工现场较近的电子地磅进行),复磅数量如在国标范围,以双方磅单最小值为准,复磅发生的费用由提出方负责;若超出国标范围,由乙方自行组织退货,并承担对甲方造成的相关损失。
重量允许偏差表
公称直径 mm
实际重量与公称重量的偏差 %
8—12mm
±7
14—20mm
±5
22—40mm
±4
6.货款结算支付方式:
( 1)支付方式
☑银行转账(70%)
☑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票据(30%),乙方接受甲方出具的【6-12】个月票据,在此合同价格基础上甲方不另外支付承兑贴息费用。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转账、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支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财务公司票据、供应链票据、其他数字化信用凭证。
( 2)付款周期:乙方账户必须是合同中约定的在主管国税机关备案的账户(原则上应与乙方所开具发票上载明的银行账户一致),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经税务机关认证通过后3个月内支付乙方供应期所供合格物资80%货款,剩余货款暂时扣留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在该批物资验收合格6个月后无息返还,但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乙方对交付物资质量的保证责任。
( 3) 货款支付过程中,如我方付款不到位或延迟,自最后一笔货款支付之 日起 1年内不追究我方的违约责任;如超过1年未支付,逾期利息自未支付货款的第13个月开始起算,利率为合同订立时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逾期利息不超过欠款总额的3%。
7.报价保证金要求:无
8.报价有效期:60天。
9.技术指标:详见附件。
10.本次评标方式:采用最低价中标,即通过评审且经评审的报价最低的报价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但明显低于成本价的或超过项目可以接受价格的除外。
11.其他要求:
( 1)部分钢筋都需要加工成半成品;
( 2)本次询价物资根据现场实际排查情况,确定里程桩号后,批次进场及卸车,需多次中转,请报价人充分考虑运费、运距等因素,实地考察,联系采购人后进行综合报价。
( 3)如有疑问请及时与项目联系,最终进场物资以甲方现场实际要求为主;以上需求量为总体需求量,实际送货量及批次送货量由买方决定。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清云高速 2024年应急抢险处治工程第1标段项目经理部
地 址:广东省肇庆市四会市江谷镇
联 系 人:周亚洲 (采购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联 系 人:李先生 (组织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2026年7月13日
报 价 函
询价编号: ZT1102-XJ-2026-494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清云高速 2024年应急抢险处治工程第1标段项目经理部 :
我方已经仔细 阅读 ZT1102-XJ-2026-494 询价函,愿意参加 ZT1102-XJ-2026-494 的报价,若中标我方将以此作为物资及服务必须严格遵循的合同条件的组成部分 ,我方报价如下: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质量标准
单位
数量
基准价
综合费
含税单价(元)
税率
价税合计(元)
备注
1
光圆钢筋
φ8mm
国标
吨
15.5
2
光圆钢筋
φ10mm
国标
吨
1.5
3
螺纹钢
φ10mm
国标
吨
1
4
螺纹钢
φ12mm
国标
吨
5
5
螺纹钢
φ14mm
国标
吨
1.5
6
螺纹钢
φ16mm
国标
吨
21.2
7
螺纹钢
φ20mm
国标
吨
4
8
螺纹钢
φ22mm
国标
吨
2.2
9
螺纹钢
φ25mm
国标
吨
3
10
螺纹钢
φ32mm
国标
吨
9.5
合计
64.4
我单位郑重承诺:已认真研读本次询价邀请函所列物资全部技术指标及相关要求,承诺所投物资 完全符合本项目技术标准及技术 指标 要求 。
若我单位提供物资不符合项目技术 指标 要求,或收到中标 /签约通知后无故推诿、拒签合同、放弃中选资格的,自愿接受项目单位将我单位 纳入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录 等一切处理措施,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损失。
我方同意报价函在规定的报价截止日期起 60天内有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接受中标。我方慎重保证,报价文件的所有内容及提供给采购人的所有证明文件和资料是真实的、准确的,一旦发现上述资料和信息的失实和错误,贵方将有权宣布本单位报价作废。
在正式合同准备签订或执行之前,本报价函、采购人的书面通知等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我方理解采购人不一定接受最低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文件。
我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邮箱:
报价人: 公司 /厂(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