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交投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东湖广场写字楼10-13层北面玻璃幕墙维修施工(第三次)询比采购公告
- 2026-08-27
项目名称: 湖北交投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东湖广场写字楼10-13层北面玻璃幕墙维修施工(第三次)询比采购公告
招标公司: 湖北交投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玻璃幕墙维修施工、玻璃幕墙漏水维修项目
项目地区:湖北 武汉
湖北交投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东湖广场写字楼 10-13 层北面玻璃幕墙维修施工(第三次)询 比采购公告
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采购代理机构”)受 湖北交投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采购人”)的委托,对 湖北交投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东湖广场写字楼 10-13层北面玻璃幕墙维修施工(第三次) (以下简称 “本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公开邀请潜在供应商参加竞标。
1.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1.1项目名称: 湖北交投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东湖广场写字楼 10-13层北面玻璃幕墙维修施工(第三次)
标段名称: 湖北交投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东湖广场写字楼 10-13层北面玻璃幕墙维修施工(第三次)
1.2采购编号:
1.3建设(交货、服务)地点: 武汉市洪山区东湖广场写字楼 10、11、12、13层 。
1.4采购内容及范围: 湖北交投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东湖广场写字楼 10-13层北面玻璃幕墙漏水维修项目施工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等全部工作 。 各标段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1.5采购预算:最高限价为: 11.5 万元 ( 含税 ) 。 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采购限价和单价限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1.6计划工期(交货期): 45日历天,其中现场施工工期3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质量保修期:本工程整体质量保修期为5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1.7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地方、行业现行的相关规范及标准。
1.8其他: /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详见采购公告附录。
2.2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 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满足本条第 2.1 款、2.2款规定的要求;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采购项目,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2.3本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 1 个标段竞标;每个供应商允许中 1 个标。 如果同一 供应商 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序第一, / ( 推荐候选 供应商 或选择 预成交供应商 的方法 ) 。
2.4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将被否决。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若为联合体竞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 台 ”)(网址: )进行注册登记。
3.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8月26 日至 2026年 8月28 日 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在所竞标标段下载采购文件。联合体竞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3.3采购文件下载时须支付平台服务费300元/标段,一经支付不予退还。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响应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6年 8月31日09时30分
4.2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
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登录 “平台”,选择所竞标标段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平台”)将拒收。
4.3响应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启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采购公告在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 (网址:/)、湖北交投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6.评审办法
本次采购评审采用 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
7.其他
/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湖北交投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永丰街道龙阳大道 36号顶琇广场1栋23层
联 系 人:周女士
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 28号武汉光明中心34楼
联 系 人:游女士、张先生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监 督 人:中共湖北交投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王家湾顶琇广场 A座2503室
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
异议渠道:供应商登录 “平台”在“异议管理”菜单以书面形式提出
附录:
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最低要求
同时具备: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2、 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 、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
1、 供应商应提供内容清晰可辨的营业执照、其他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
2 、 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且影响响应的,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营业执照和相关证书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最低要求
近 3 年 至少 独立 承担过一个合同 金额不少于 10 万元的建筑幕墙工程施工业绩。
注:
1 、近年承担的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应出具合同协议书扫描件。上述材料应能完整反映资格审查要求的业绩指标,若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技术指标,应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证明材料予以补充说明,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
2 、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的时间为准,业绩个数以合同数量计算,一个合同只可计算一个业绩,不可重复计算;
3 、近 3 年是指 2023 年 1 月 1 日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日;
4 、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承担的项目,其业绩视为不满足最低业绩要求。
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企业信誉要求
1 、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 、供应商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3 、供应商没有被行业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4 、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 在 “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 ( /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 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 项目经理 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 其他在 “ 信用中国 ” 网站 (/) 中被列为 “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 ,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5) 被列入湖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
注:
1.本表中“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往前推算的3年,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供应商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供应商信誉声明》,无需提供网页截图等其他证明材料。
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最低要求
项目经理
1
同时具备:
(1) 持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2)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 “ 三类人员 ”B 类考核合格证书
( 3 )近 3 年至少 担任 过 1 项建筑幕墙工程施工业绩的项目经理。
安全管理人员
1
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 “ 三类人员 ”C 类考核合格证书
注:
1 、供应商应附上述人员有效的身份证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它相关证书(如有)或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所有证件及材料的扫描件均应清晰可辨,否则,将被认为证书无效;
2 、业绩证明材料应附:合同协议书,如业绩证明材料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建设规模、人员任职情况、建设内容或技术指标,应由该业绩项目的项目业主出具证明材料进行补充说明。如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证明材料仍无法表明的,则该业绩将不被认可;
3 、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近 3 年指 2023 年 1 月 1 日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日 ; 业绩个数以合同数量计算,一个合同只可计算一个业绩,不可重复计算 ;
4 、供应商须提供其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上述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上述材料所载明的参保月份中,须至少包含自 2026 年 1 月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止的任意连续 3 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