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中心】2026年潜江市国省道路面改造工程(一标段)2026年潜江市国省道路面改造工程(一标段)LMGZ-1标段施工招标(HBQJ-202608GL-008001001)招标公告
- 2026-08-27
项目名称: 【潜江市中心】2026年潜江市国省道路面改造工程(一标段)2026年潜江市国省道路面改造工程(一标段)LMGZ-1标段施工招标(HBQJ-202608GL-008001001)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HBQJ-202608GL-008001001
招标公司: 潜江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采购标的物: 道路面改造工程
项目地区:湖北 潜江
第一章 招标公告
2026年潜江市国省道路面改造工程(一标段)2026年潜江市国省道路面改造工程(一标段)LMGZ-1标段施工招标(HBQJ-202608GL-008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QJ-202608GL-008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6年潜江市国省道路面改造工程已由潜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潜发改审批[2026]190号及潜交审批[2026]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潜江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招标人为潜江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湖北省潜江市
建设规模:2026年潜江市国省道路面改造工程(一标段)路线全长13.916公里,改造范围包含G234广华西客运站至高场村3.8公里、G234高场村至高场平交路口0.95公里、S269熊口公路管理站至熊口平交段2.369公里、G234后湖街道出口至电排河桥北侧0.69公里、G240紫月村至刘扬路平交2.181公里、G240潜江市东门转盘至潜江市南门转盘1.54公里、S322汪樊台至熊口桥东侧2.386公里;主要实施内容是对全线基层病害处理后,部分路段整体微表处或加铺沥青混凝土。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2026年潜江市国省道路面改造工程(一标段)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主要包含:路面加铺、沥青路面病害处治、预防性养护、交安及附属设施进行维修改造、标线恢复等。具体工程量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划分1个标段,标段号为:LMGZ-1标段 。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09-01
合同估算价:1621.72万元
2.3其他:(1)本条第2.2款中的计划工期即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投标函中的工期。(2)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 365 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A“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段。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5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2)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3)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4)为本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注:前述单位负责人指营业执照上标明的法定代表人;前述管理关系是指非股权关系的不同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前述控股关系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①根据《公司法》第两百六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超过百分之五十或者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超过百分之五十。 例1:A公司持有B公司股权超过50%(以50.5%为例),此时A公司和B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例2:A公司持有B公司股权超过50%(以50.5%为例),B公司持有C公司股权超过50%(以50.5%为例),此时A公司和C公司也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②A公司和B公司分别持有C公司50%股份,A公司与C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时,应提供A公司不是C公司控股股东的证明材料,否则A公司不得与C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③根据《公司法》第两百六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低于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例:A公司持有D公司49%出资额或股份,B公司持有D公司31%出资额或股份,C公司持有D公司20%出资额或股份。以A公司和B公司为例,若B公司将其持有对D公司的表决权委托或授权A公司,使得A公司和B公司的持有D公司的出资额或股份总和(49%+31%=80%)大于50%,此时A公司不得与D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④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控股关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08月28日至2026年09月0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9月17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潜江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潜江市章华南路28号
地址:
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8号湖北交投大楼西塔光明中心34楼
邮编:
433100
邮编:
430000
联系人:
龚先生
项目负责人:
罗蕾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10.行政监督部门
名称:
潜江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
潜江市江汉路 43 号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433100
2026年08月27日
附录:
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
资质最低要求
同时具备: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证书(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注: 1 、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相应证明材料应从“电子交易平台”的“市场主体信息管理”中选择;除从“电子交易平台”的“市场主体信息管理”中选择的证明材料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均不予认可)。
2 、 “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 后附相应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扫描件(各项证书的扫描件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封面、封底、空白页可不附) 。
3 、省级交通主管部门以发布文件的形式进行养护资质许可的,附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发布的有效的资质许可文件的扫描件,并视同为招标文件中要求的资质证书扫描件。
4 、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 且变更内容影响本次投标 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5 、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6 、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 ( 财务最低要求 )
财务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 2023年、2024年、2025年)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均不小于1。
注: 1 、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表”,并在“财务会计报表”中附相应证明材料。
2 、证明材料应附: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财务报表 ( 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 及由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扫描件。投标人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但其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 ( 成立以来的经审计财务报表少于 1 个完整年度的不予认可 ) 满足对应年度财务状况最低要求的,视为满足招标文件财务最低要求规定。 ( 本部分资料附在“财务会计报表”中 ) 。
3 、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4. 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5 、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 ( 业绩最低要求 )
业绩要求
近 5 年内独立完成过 1 项公路路面工程施工或养护工程(包含路面)施工项目。
注: 1 、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项目类似项目情况表”,并在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 、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应提供:①合同协议书,②交(竣)工验收证书(或业主提供的业绩已完工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一次招标分年度签订合同的项目,如证明材料符合上述要求,按证明材料计算业绩;如上述证明材料无法表明投标人业绩最低要求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或技术指标,应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盖业主公章的扫描件证明材料。如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证明材料仍无法表明的,则该条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
3 、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 且变更内容影响本次投标 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施工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施工业绩仅以其系统登记单位或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施工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4 、投标人以任何联合体形式完成的项目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最低业绩要求。
5 、时间要求:近 5 年指从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养护施工业绩以交工或竣工(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中的完工时间)日期为准。
6 、业绩数量以合同个数计, 1 个合同仅计算一次。
7 、任何形式的工程分包业绩均不予认可。
8 、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项目类似项目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9 、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10 、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 ( 信誉最低要求 )
信誉要求
1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2 、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或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 、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4 、投标人未被列入湖北省公路水路工程建设市场黑名单且处于有效期内;
5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 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 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 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 的;
(4) 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 (/) 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注: 1 、“近三年”是指 2023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信誉情况表”按给定的内容填报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按要求提供了《信誉情况承诺函》的,视为满足信誉最低要求,无需提供截图等相关证明材料。
附录 5 资格审查条件 ( 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
人 员
数 量
资 格 要 求
项目经理
1
同时具备:
(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 2)持有 省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
( 3)近5年内至少担任过1项公路路面工程施工或养护工程 (包含路面) 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
项目总工
1
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专职安全员
1
持有 省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证)。
注: 1 、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资历表”、“拟委任的专职安全员资历表”,并在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 、项目经理个人业绩证明材料要求:①合同协议书,②交(竣)工验收证书(或业主提供的业绩已完工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如上述证明材料无法表明项目经理的任职经历,应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盖业主公章的扫描件证明材料。如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证明材料仍无法表明的,则该条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人员业绩的要求。
3 、证书证明材料应附:( 1 )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 )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仅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址: /home )的网页截图为依据,截图信息应至少包括姓名、注册单位、注册编号、本次招标要求的注册专业、有效期,如截图信息不完整或截图载明的有效期已失效,视为建造师资格无效。投标人提供了满足要求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页截图的,视为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建造师资格。
4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 ( 地下结构 ) 工程、交通工程专业。
5 、投标人应按第九章 投标文件格式“第一信封其他材料”中的格式要求提供“主要人员到岗承诺函”,无论主要人员是否正在其他项目任职,提供了有效的“主要人员到岗承诺函”视为该人员可以到岗履约。
6 、“近 5 年”是指从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个人业绩以交工或竣工(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中的完工时间)日期为准。
7 、投标人还需提供上述主要人员 2026 年 1 月份以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8 、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资历表”、“拟委任的专职安全员资历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9 、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10 、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 6 资格审查条件 ( 政府采购特别资格要求 )
政府采购特别资格要求
☑采购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采购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采购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要求大企业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投标,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项目合同总金额的 % 以上,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比例不低于 % 。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前述比例由招标人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约定)
□采购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要求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的形式参加投标,且接受分包的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项目合同总金额的 % 以上,其中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承担的比例不低于 % 。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前述比例由招标人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约定)
□采购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不接受 /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
不允许 / 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
附录 7 重大偏差一览表
第一信封重大偏差一览表
序号
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1
第一信封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文件
在评标过程中, 投标文件不能正常打开
2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封面的投标人名称、投标函(不含投标函附录)中投标人名称、营业执照名称、资质证书名称、安全生产许可证名称须一致,不一致时需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3
投标文件的签署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 1)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的封面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 2)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 3)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注:投标函附录可不签字盖章。
5
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文件缺少以下任一项内容属于重大偏差:
投标函 (不含投标函附录)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施工组织设计、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近年财务状况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投标人信誉声明(信誉承诺函)、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资历表、拟委任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负责人资历表、主要人员到岗承诺函、财务会计报表。
注: ① 招标文件要求相关表格附相应证明材料的,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属于重大偏差;
②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6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7
第一信封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报价
第一信封投标文件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8
第一信封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的营业执照查看链接中,无有效的营业执照
9
资质证书
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的查看链接中,无招标公告资格审查条件附录 1 中的有效资质证书。
10
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查看链接中,无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1
资质等级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同时具备: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 2)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3)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证书(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2、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相应证明材料应从“电子交易平台”的“市场主体信息管理”中选择;除从“电子交易平台”的“市场主体信息管理”中选择的证明材料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均不予认可)。
3、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扫描件(各项证书的扫描件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封面、封底、空白页可不附) 。
4 、省级交通主管部门以发布文件的形式进行养护资质许可的,附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发布的有效的资质许可文件的扫描件,并视同为招标文件中要求的资质证书扫描件。
5、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 且变更内容影响本次投标 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6、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12
业绩要求
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不满足以下情形属于重大偏差:
1、近5年内独立完成过1项公路路面 工程施工 或养护工程 (包含路面) 施工项目。
2 、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应提供: ①合同协议书,②交(竣)工验收证书(或业主提供的业绩已完工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一次招标分年度签订合同的项目,如证明材料符合上述要求,按证明材料计算业绩;如上述证明材料无法表明投标人业绩最低要求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或技术指标,应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盖业主公章的扫描件证明材料。如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证明材料仍无法表明的,则该条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
3、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 且变更内容影响本次投标 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施工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施工业绩仅以其系统登记单位或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施工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4、投标人以任何联合体形式完成的项目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最低业绩要求。
5、时间要求:近 5 年指从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施工业绩以交工或竣工(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中的完工时间)日期为准。
6、业绩数量以合同个数计,1个合同仅计算一次。
7、任何形式的工程分包业绩均不予认可。
8、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13
财务状况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2024年、2025年)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均不小于1。。
2、证明材料应附:2023年、2024年、2025年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由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扫描件。投标人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但其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成立以来的经审计财务报表少于1个完整年度的不予认可)满足对应年度财务状况最低要求的,视为满足招标文件财务最低要求规定。(本部分资料附在“财务会计报表”中)。
注: ①投标人的财务状况以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扫描件中的数据为准;②投标人所附的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扫描件中的数据是否准确反映投标人实际财务状况不纳入本次评标范围,不属于重大偏差;③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14
信誉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2、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或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4、投标人未被列入湖北省公路水路工程建设市场黑名单且处于有效期内;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 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 的( “近三年”是指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6、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信誉情况表”按给定的内容填报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按要求提供了《信誉情况承诺函》的,视为满足信誉最低要求,无需提供截图等相关证明材料 ,不属于重大偏差 。
15
主要人员
1、投标人项目经理不满足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同时具备:
(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 2)持有 省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
( 3)近5年内至少担任过1项公路路面工程施工或养护工程 (包含路面) 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
2、投标人项目总工不满足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
3、投标人专职安全员不满足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持有 省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证)。
4、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项目经理个人业绩证明材料要求:①合同协议书,②交(竣)工验收证书(或业主提供的业绩已完工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如上述证明材料无法表明项目经理的任职经历,应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盖业主公章的扫描件证明材料。如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证明材料仍无法表明的,则该条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人员业绩的要求。
2)证书证明材料应附:(1)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项目经理建造师 资格仅以 “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ome)的网页截图 为依据, 截图信息应至少包括姓名、注册单位、注册编号、本次招标要求的注册专业、有效期,如截图信息不完整或截图载明的有效期已失效,视为建造师资格无效。投标人提供了满足要求的 “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页截图的,视为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建造师资格。
3)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专业。
4)投标人应按第九章 投标文件格式“第一信封其他材料”中的格式要求提供“主要人员到岗承诺函”,无论主要人员是否正在其他项目任职,提供了有效的“主要人员到岗承诺函”视为该人员可以到岗履约。
5)“近 5 年”是指从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个人业绩以交工或竣工(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中的完工时间)日期为准。
6)投标人还需提供上述主要人员2026年1月份以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7)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资历表”、“拟委任的专职安全员资历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8)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16
政府采购特别资格要求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本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大型企业参与投标
17
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一)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 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
( 4)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 5)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 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a)被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b)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影响招标公正性;
(c)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被控股、被管理关系;
(d)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法定代表人均为同一人的情况。
18
存在的其他情形(二)
在本标段招标投标活动中,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 1)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 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 3)在本次招标活动中,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经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系统检测出制作投标文件的电脑机器码一致的。
1、投标人存在本表中被列入重大偏差认定的情况,其投标应当被否决;
2、投标人未出现本表中被列入重大偏差认定的偏差情形,不属于重大偏差,按细微偏差处理;
3、评标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差否决投标。
第二信封重大偏差一览表
序号
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1
第二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投标文件(报价文件)封面的投标人名称、投标函中投标人名称、营业执照投标人名称、资质证书投标人名称、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名称须一致,不一致时需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2
投标文件的签署
投标文件(报价文件)签署不符合以下任一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文件(报价文件)封面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了单位电子印章;
2、投标函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了单位电子印章;
3、投标函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了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
3
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文件缺少以下任一项内容属于重大偏差:投标函、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4
投标报价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 1)一份投标文件有多个报价,或提交了选择性报价;
( 2)投标函中报价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投标报价不一致;
( 3)投标人提交了调价函。
5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投标人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对招标人发布的固化清单中的固化内容做了修改。
6
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一)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 1)第二信封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超出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
( 2)未在第二信封投标函上填写投标总价。
( 3)若投标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65%,且未按评标委员会要求说明并证明的(仅适用于第二信封)。
7
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二)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 1 )在本次招标活动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 2 )在本次招标活动中,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 3 )在本次招标活动中,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经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系统检测出制作投标文件的电脑机器码一致的。
1 、投标人存在本表中被列入重大偏差认定的情况,其投标应当被否决;
2 、投标人未出现本表中被列入重大偏差认定的偏差情形,不属于重大偏差,按细微偏差处理;
3 、评标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差否决投标。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