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西运营公司】鄂西运营公司隧道监控设备清洗机采购及加工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 2026-11-06
项目名称: 【鄂西运营公司】鄂西运营公司隧道监控设备清洗机采购及加工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招标公司: 湖北交投鄂西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隧道监控设备清洗机采购及加工项目、隧道监控设备清洗机配件
项目地区:湖北 恩施
【鄂西运营公司】鄂西运营公司隧道监控设备清洗机采购及加工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6-11-06
鄂西运营公司隧道监控设备清洗机采购及加工项目 询比采购公告
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采购代理机构 ” )受 湖北交投鄂西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 采购人 ” )的委托,对 鄂西运营公司隧道监控设备清洗机采购及加工项目 (以下简称 “ 本项目 ” )组织询比采购,现公开邀请潜在供应商参加竞标。
1 .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1.1 项目名称: 鄂西运营公司隧道监控设备清洗机采购及加工项目;
1.2 采购编号: G25425368261105113001 ;
1.3 项目 地点: 湖北省恩施州,具体地点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1.4 采购内容及范围: 委托一家供应商采购隧道监控设备清洗机配件并按指定要求进行组装,最终提供成品。具体要求 详见第五章 采购 需求 ;
1.5 采购预算: 50 万元;
1.6 供货期: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6 个月,交货期为每次下发订货清单之日起 30 日到货,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详见采购公告附录 ;
2.2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
2.3 本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 1 个标段竞标;每个供应商允许中 1 个标 ;
2.4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将被否决。 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 CA 数字证书由同一人办理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将被否决。(注:办理 CA 数字证书时,申请人的电话或身份证号码一致的属于“同一人办理 CA ”; CA 数字证书邮寄地址异常一致的视为“同一人办理 CA ”)
3 .采购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 ( 若为联合体竞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 ) ,应当在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 “ 平台 ” )(网址: )进行注册登记。
3.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 6 年 11 月 7 日至 202 6 年 11 月 9 日 24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 平台 ” ,在所竞标标段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从 “ 平台 ” 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 “ 平台 ” )拒收其响应文件。
3.3 本项目采购文件下载时须支付平台服务费 500 元 / 标段,一经支付不予退还。
4 .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 6 年 11 月 13 日 09 时 30 分
4.2 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
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登录 “ 平台 ” ,选择所竞标标段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通过 CA 数字证书上传。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 “ 平台 ” 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 “ 平台 ” )将拒收。
4.3 响应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启环节需要使用 CA 数字证书。 CA 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 “ 平台 ” — 帮助中心 —CA 办理)。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采购公告在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 ( 网址: /) 上发布。
6 .评审办法
本次采购评审采用 综合 评估 法 。
7. 其他 : /
8 .联系方式
采购人: 湖北交投鄂西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恩施州恩施市施州大道310号
联系人:聂先生
电 话:查看完整信息
采购代理: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 28号湖北交投大楼西塔光明中心34楼
联系人:张欣、桂卓潇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监管部门:湖北交投鄂西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
地 址:湖北省恩施州恩施市施州大道310号
联系人:杨伟
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
异议渠道:供应商登录 “ 平台 ” 在 “ 异议管理 ” 菜单以书面形式提出
202 6 年 11 月 6 日
采购公告附录:
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供应商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注: ①提供内容清晰可辨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扫描件;
②对于发生重组或变更的供应商,应提供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营业执照的变更记录复印件。
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企业 业绩 要求
供应商近 3年至少承担过1项机电成套设备供货或组装的业绩。
注: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近 3年 ” 指 202 3 年 1 月 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 时间前 , 供应商 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扫描)件。如合同协议书无法体现业绩的特征指标时,可附该项目业主出具 的 证明材料 。
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企业 信誉 要求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被依法暂停或取消采购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
(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5)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6)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有)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的;
( 7)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 8)被列入湖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期内。
注: ① 本表中 “ 近三年 ” 是指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往前推算的 3年,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②供应商按要求在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中提供《供应商信誉声明》的,视为满足本项信誉最低要求,无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