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陵县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基地安居工程(一期)EPC总承包项目(土建辅材)
- 2024-08-28
项目名称: 江陵县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基地安居工程(一期)EPC总承包项目(土建辅材)
招标公司: 江陵县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基地
采购标的物: 土建辅材
项目地区:湖北 荆州
新疆兵团市政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承建的 江陵县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基地安居工程(一期) EPC总承包项目 已由有关部门批准施工,现决定对该工程项目的 土建辅材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材料设备供应商,所有符合资格条件的制造商、代理商均可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江陵县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基地安居工程(一期),位于湖北省荆州市江陵县滨江大道与富民路交叉口,本项目为 EPC总承包,定位为保障性还迁房,建设内容主要由3栋10层、30栋11层高层建筑组成,建筑功能包含:住宅、商业及配套设施。规划总用地面积91228.34m2,总建筑面积144849.52m2;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37235.28m2,配套商业建筑面积2234.33m2,其他配套公建建筑面积3274.49m2,非机动车车库建筑面积1400.57m2,不计容地下室建筑面积704.85m2。共涉及1241套住宅,其中拆迁安置住房837套,对外销售住宅404套。机动车停车位875个,非机动车停车位1263个。容积率:1.58;绿地率:35.02%;建筑密度:17.70%。
二、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范围如下: 土建辅材 , 具体详见招标清单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无不良记录,必须在第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合格供应商名录库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及递交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 请自行在 第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 ( http://xbjgjc.cn/ ) 进行报名 , 资格预审合格后 ,经招标方审核通过 后 可 下载招标文件。
4.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平台公布时间为准,地点为 第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 。
五、 投标要求:
( 1)报价人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其报价单,未参加报价的,未能完成报价流程的视为报价无效;投标人IP地址与其他供应商相同的视为串标,记入黑名单,三个月内不得投标兵团建工集团、兵团市政交通集团相关项目。
( 2)报价人在中标后,不履行义务反悔拒绝询比价要求的,报价人未能在30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的,记入黑名单,三个月内不得投标兵团建工集团、兵团市政交通集团相关项目。
( 3)中标后 30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