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阳区中心】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马龙河水库工程勘察及初步设计项目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马龙河水库工程勘察及初步设计项目(HBYY-202409SL-013001001)招标公告
- 2024-09-06
项目名称: 【郧阳区中心】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马龙河水库工程勘察及初步设计项目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马龙河水库工程勘察及初步设计项目(HBYY-202409SL-013001001)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HBYY-202409SL-013001001
招标公司: 十堰聚鑫城乡建设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水库工程勘察及初步设计项目
项目地区:湖北 十堰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马龙河水库工程勘察及初步设计项目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马龙河水库工程勘察及初步设计项目(HBYY-202409SL-013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YY-202409SL-013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马龙河水库工程勘察及初步设计项目已经取得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局以鄂发改审批服务【2024】340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十堰聚鑫城乡建设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自筹,争取上级投资补助,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十堰聚鑫城乡建设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风启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马龙河水库工程勘察及初步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十堰市郧阳区鲍峡镇赵湾村
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挡水建筑物、泄水建筑物、取水建筑物、 边坡工程、交通工程等。1.挡水建筑物。坝型采用混凝土重力坝,坝顶高程445米, 最大坝高67米,坝轴线长166.4米,坝顶宽5.5米。坝基固结灌浆采用梅花形布置,孔距为3米,排距为3米,深入基岩5米。 坝基帷幕灌浆总长5568米,采用单排布置,孔距2.5米,深度 按吕荣值q≤3Lu 确定,并深入相对不透水层不少于5米。2.泄水建筑物。泄水建筑物为无闸控制WES 实用堰,堰顶高程440米,堰总宽60米,共4孔,单孔净宽10米,采用底流消能。3.取水建筑物。坝内取水埋管布置在右岸非溢流坝段。取水管采用分层取水,中心高程分别为434.9米、424.9米、414.9米, 取水管进口设拦污栅,采用直径0.8米钢管,三层取水管分别设置电动蝶阀,底层输水管进口设置一道检修闸门;坝体埋管采用直径1米钢管,穿出坝体后接入闸阀井。生态流量管布置于闸阀 井前段,中心高程为401米,采用直径0.2米钢管。4.边坡工程。对库区崩塌、滑坡堆积体进行清除,清理厚度 约2~4米。5.交通工程。进场道路和左、右岸连接道路均按公路四级(Ⅱ 类)标准设计。新建5米宽左、右岸岸连接道路,长3公里,路面均采用0.2米厚C30 混凝土路面。建设规模:大坝设计洪水标准为5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500年一 遇;消能防冲设计洪水标准为20年一遇。水库死水位416米, 正常蓄水位440米,设计洪水位443.46米,校核洪水位444.74 米,死库容47.08万立方米,兴利库容204.18万立方米,调洪库 容71.55万立方米,总库容322.81万立方米。水库工程等别为IV 等,工程规模为小(1)型,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对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马龙河水库工程进行初步设计阶段勘察、测量及初步设计(含概算)、规划同意书、施工阶段的勘察、测量。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工程地质勘察、地形图测量、初步设计报告及概算、规划同意书编制等其他采购人指定的工作内容。
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10-09。其中:/。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同时具备勘察和设计资质:1、勘察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甲级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2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行业设计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证书;4、近五年(2019 年9 月 6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一项投资额2亿元及以上水库类勘察设计项目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9月07日至2024年09月1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27日 09时00分
6.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7.投标相关事宜
/。
8.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十堰聚鑫城乡建设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湖北风启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十堰市郧阳区经济开发区天马大道385号
地址:
十堰市郧阳区外滩一号
邮编:
442500
邮编:
442500
联系人:
魏博
联系人:
黄郧南
电话:
电话: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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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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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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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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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账 号:
2024年09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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