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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党校红安分校(院)房屋修缮工程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湖北省委党校)

  • 2023-04-02

项目名称: 省委党校红安分校(院)房屋修缮工程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 WHQS-GC-2022-235

招标公司: 湖北省委党校

采购标的物: 房屋修缮工程项目

询价单编号:WLSJ2022092207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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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企业:湖北省委党校

需求组织:湖北省委党校

发布时间:2022-09-20 00:00:00

报价截止时间:2022-10-10 00:00:00

询价类型:None

报价类型:N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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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限制报价涨价:不可涨价

交货地址:None

付款方式:None

询问币种:人民币

交货条件:None

## 省委党校红安分校(院)房屋修缮工程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2-09-20 17:15 | 发布单位: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10-10 | 项目监管地:省本级 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省委党校红安分校(院)房屋修缮工程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招标代理公司采购组(武汉市江岸区解放大道1166号融创融汇广场5楼505室)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10月10日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WHQS-GC-2022-235

2、采购计划备案号: 420000-2

3、项目名称: 省委党校红安分校(院)房屋修缮工程项目

4、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 106 (万元)

6、最高限价: 106 (万元)

7、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

8、合同履行期限: 工期:签订合同之日起90个日历天内完工,具体开工时间以采购人发出的开工令为准(不可抗力、采购人原因等非归结于供应商施工原因情形除外)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 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竞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竞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二级或以上的注册建造师资质及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注册于所投公司,提供劳务合同、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B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 2022年09月21日 至 2022年09月27日 ,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00 至 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招标代理公司采购组(武汉市江岸区解放大道1166号融创融汇广场5楼505室)

3、方式:

符合资格的申请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提供以下材料领取磋商文件。(1)申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明。(2)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3)磋商文件获取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公告附件)。(4)网上获取的将以上材料扫描件发至**********,获取文件时效性以项目负责人收到邮件时间为准。

4、售价: 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 2022年10月10日09点00分 (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 2022年10月10日09点30分 (北京时间)

3、地点: 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一室(武汉市江岸区解放大道1166号融创融汇广场5楼505室)

五、开启

1、时间: 2022年10月10日09点30分 (北京时间)

2、地点: 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一室(武汉市江岸区解放大道1166号融创融汇广场5楼505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2)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3)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4)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5)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6)具体约定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核减办法。

2、届时敬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有效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出席开标仪式。

3、本项目不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

4、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届满之日(或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书面质疑函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依据、证据材料。

5、本项目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湖北省委党校

地 址: 武汉市黄陂区盘龙城经济开发区汤云海路21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武汉市江岸区解放大道1166号融创融汇广场5楼505室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文慧 梁晓玉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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