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花山村交通安全设施工程(一期)竞争性磋商公告
- 2024-12-24
项目名称: 石花山村交通安全设施工程(一期)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 HBQY2024028
招标公司: 宜昌市夷陵区龙泉镇石花山村村民委员会
项目地区:湖北 宜昌
石花山村交通安全设施工程(一期)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4-12-24 16:30 来源:宜昌高新区管委会
责任编辑:田乃东
根据相关要求,湖北青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宜昌市夷陵区龙泉镇石花山村村民委员会的委托,拟就“石花山村交通安全设施工程(一期)”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洽谈。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HBQY2024028
2、项目名称:石花山村交通安全设施工程(一期)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4、预算金额:人民币259800.00元
5、最高限价:人民币259800.00元
6、采购需求:
(1)该项目为石花山村交通安全设施工程(一期),主要内容为安装波形护栏1074m、警示桩70根及警示指路牌2套。(详见工程量清单)
(2)工程质量要求: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3)工程安全要求:达到《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J/T275-2018)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7、施工工期:30日历天。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9、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0、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1、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供应商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6、采购项目的特殊条件要求:
6.1供应商须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磋商,响应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6.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6.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提供的,则应提供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6.4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要求:①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供应商;且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②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承诺书复印件)
6.5拟派本工程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6.6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或质检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且拟派本项目现场管理人员须为该供应商人员,且不得相互兼任和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管理人员。施工员和质量员(或质检员)须具备岗位证书,现场专职安全员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建安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岗位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带有二维码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原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项目管理人员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复印件;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提供以上人员2024年6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在供应商单位或其分公司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6.7供应商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外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截图提供《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省内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截图提供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
6.8类似项目业绩: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自相应截止之日起往前推)以来已完成市政公用工程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所提供材料应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若不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则需提供其他补充材料复印件,其业绩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否则无效。所提供材料应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若不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则需提供其他补充材料复印件,其业绩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否则无效。
6.9供应商的“市政公用工程类”诚信专项等级必须为B级及以上,诚信分值为 65分及以上;[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截图;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 A 级,诚信分值计为 100 分。]
6.10供应商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函”作为投标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信誉证明材料。
6.1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供应商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提供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否则评委和采购人将不予采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无效文件处理。
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微型企业)等政策。
四、 磋商 文件的获取:
发放时间:从2024年12月25日08时30分至2024年12 月31日17时30分止。
地点:宜昌市点军区百联慧谷A7栋3楼
获取方法:现场获取,供应商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至宜昌市点军区百联慧谷A7栋3楼获取文件。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方式: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始时间:2025年1月6日9点 00分(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2025年1月6日9点 30分(北京时间)
逾期送达纸质响应文件的,将不予受理。若遇特殊情况需变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按要求及时进行答疑回复,请予以关注。
六、 磋商 时间和地点:
1、磋商时间:2025年1 月6日 9 点30分(北京时间)
2、磋商地点:宜昌市点军区百联慧谷A7栋2楼。
3、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竞争性磋商会。
七、公告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湖北青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官网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磋商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 宜昌市夷陵区龙泉镇石花山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 郭主任
联系地址: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龙泉镇石花山村二组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青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张工
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联系地址:宜昌市点军区百联慧谷A7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