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市七里坪街道办事处第三方服务机构遴选(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 2025-03-21
项目名称: 恩施市七里坪街道办事处第三方服务机构遴选(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 HBES-HD-23002
招标公司: 恩施市人民政府七里坪街道办事处
采购标的物: 房屋测绘、土地测量第三方服务机构、停业停产评估第三方服务机构
项目地区:湖北 恩施
恩施市七里坪街道办事处第三方服务机构遴选(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湖北鸿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恩施市人民政府七里坪街道办事处的委托,依据采购人恩施市人民政府七里坪街道办事处提供的明确采购方式函,对恩施市七里坪街道办事处第三方服务机构遴选(二次)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 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 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恩施市七里坪街道办事处第三方服务机构遴选(二次)
2. 项目编号: HBES-HD-23002 。
3. 包一:七里坪街道办事处土地测量第三方服务机构遴选
采购内容:七里坪街道办事处土地测量第三方服务机构
项目预算:房屋测绘: 1.5 元 / ㎡计费,土地测量、分户及报批: 300/ 亩。
4. 包二:七里坪街道办事处停业停产评估第三方服务机构遴选
采购内容:七里坪街道办事 处停业停产评估第三方服务机构
项目预算:(鄂价工服规 [2011]24 号) 60% 。
5. 包三:恩施市七里坪街道办事处房屋装饰装修、房屋主体评估第三方服务机构遴选
采购内容:房屋主体及房屋装饰装修类评估第三方服务机构,负责项目范围内的房屋主体及装饰装修评估,出具评估咨询报告和对评估结果进行解释等工作,评估咨询成果须通过国家审计要求(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项目预算: 3100 元 / 户。
6 . 本项目(是 / 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7 . 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否
8 . 本项目(是 / 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9 . 本项目(是 / 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是
10.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 中小微企业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1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 失信主体 ,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三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 〕 46 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 2011 〕 300 号)的规定,提供所属行业中小企业声明函。
四、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
4.1 ( 1 ) 供应商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 2 ) 要求 供应商须具有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丙级及以上资质(范围必须包含:不动产测绘 < 房产测绘和地籍测绘 > )。 (包一)
4.2 ( 1 )供应商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 )供应商须为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要求的评估机构,须提供相关资质证书或备案证明材料;( 3 )人员要求:拟派的人员中至少有两名具有评估资格人员,满足项目需求,并提供相关评估资格证明材料。(包二、包三)
4.3 履约情况:近三年内( 2020 年 3 月至今)有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供应商做出相应承诺,若有涉诉事件需承诺不影响本项目正常履约);
4.4 根据《关于落实 < 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方法 > 相关规定的意见的补充通知》(恩施州人社发【 2016 】 23 号 、恩施州人社函【 2017 】 35 号)文件精神,供应商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未出现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供应商应作出承诺,否则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
五、服务期:合同另行约定。
六、磋商文件的获取
1. 时间: 2023 年 04 月 26 日 至 2023 年 05 月 05 日 (每天上午 8:30 至 12:00 ,下午 14: 3 0 至 17: 3 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地点: 湖北鸿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恩施市硒谷路益众新悦广场三楼 ) 。
3. 方式:
( 1 )现场获取:须提交的资料: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及 单位名称材料到 湖北鸿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领取磋商文件,逾期概不受理。
( 2 )网络获取:发送一套 PDF 格式资料到: 913730404 @qq.com ,并在邮件中注明项目名称、申请人名称、电话及电子邮箱。 采购 人、 采购 代理机构对电子文本传输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申请人获取采购文件的时效性以申请人提交的资料的时间为准。
4. 售价: 0 元。
七、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项目公告在恩施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
八、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1. 开始时间: 2023 年 05 月 08 日 08 点 30 分 ( 北京时间)。
2. 截止时间: 2023 年 05 月 08 日 09 点 00 分 (北京时间)。
3. 地点: 湖北鸿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恩施市硒谷路益众新悦广场 ) 。
九、开启
1. 时间: 2023 年 05 月 08 日 09 点 00 分 (北京时间)。
2. 地点:湖北鸿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恩施市硒谷路益众新悦广场三楼 ) 。
十、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人:恩施市人民政府七里坪街道办事处
地址: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恩施市七里大街 121 号
联系人:尹先生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鸿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恩施市硒谷路益众新悦广场三楼
联系人:贺先生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