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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旗大桥东头南侧4号,5号,6号夜市招租招租公告

  • 2025-03-21

项目名称: 红旗大桥东头南侧4号,5号,6号夜市招租招租公告

采购标的物: 夜市招租

项目地区:湖北 恩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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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旗大桥东头南侧4号、5号、6号夜市招租

招租公告

现有红旗大桥东头南侧4号、5号、6号夜市对外公开招租并发布招租公告,欢迎有意的自然人、单位和组织参与竞租,具体事项如下:

一、出租标的物

第一标包:红旗大桥东头南侧4号夜市;

第二标包:红旗大桥东头南侧5号夜市;

第三标包:红旗大桥东头南侧6号夜市;

二、标的物概况

1.位置:红旗大桥东头南侧

2.范围:

第一标包:红旗大桥东头南侧4号夜市,面积约109平方米(以现场为准);

第二标包:红旗大桥东头南侧5号夜市,面积约60平方米(以现场为准);

第三标包:红旗大桥东头南侧6号夜市,面积约85平方米(以现场为准)。

3.标的物的一切均以实地现状为准,请参加竞价活动的竞租人务必实地察看和了解标的物的现状及瑕疵。参加竞价活动的竞价人一旦报名,即表明了解和认可标的物品质、瑕疵等一切情况,出租方不保证标的物品质及缺失,也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三、竞租方式

1.由竞租人采取自行报价和现场竞价相结合,报价和竞价不低于标的物底价,最终以最高竞价确定为承租方;

2.标的物底价:

第一标包:红旗大桥东头南侧4号夜市,面积约109平方米(以现场为准),6万元/年;

第二标包:红旗大桥东头南侧5号夜市,面积约60平方米(以现场为准),3万元/年;

第三标包:红旗大桥东头南侧6号夜市,面积约85平方米(以现场为准),4万元/年。

四、租赁时限及租金支付方式

承租方取得租赁资格后须在三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为一年,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租,一年一付。

五、竞租人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2.本次招租面向社会餐饮企业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从事餐饮行业的自然人;

3.参加本次竞租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法人、其他组织提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网址:“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附网络查询结果,网络查询时间以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起,方可有效);自然人须提供个人征信报告;

5.竞租人应遵守招租公告及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六、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24年08月23日至2024年09月05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湖北省恩施市龙凤镇三河村(龙凤生态城文澜园)2幢2单元501(湖北中资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报名方式:

3.1法人、其他组织:报名登记表一份(见公告后附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参加本次竞租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网址:“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附网络查询结果,网络查询时间以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起,方可有效)、承诺函(竞租人资格3、5条)等相关证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

3.2自然人:报名登记表一份(见公告后附件)、身份证、参加本次竞租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承诺函(竞租人资格3、5条)、个人征信报告等相关证件一套。

七、竞租要求

1.时间:2024年09月06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省恩施市龙凤镇三河村(龙凤生态城文澜园)2幢2单元501(湖北中资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人员参会要求:

3.1竞租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须拟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或授权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身份证原件)参加会议,参加会议的人员实行签到制度,以证明其出席,否则,出租方及有关监督机构,将依法拒绝其竞租资格;

3.2竞租人是自然人的持身份证原件参加会议,参加会议的人员实行签到制度,以证明其出席,否则,出租方及有关监督机构,将依法拒绝其竞租资格;

八、竞价程序

1.竞租人应在招租公告规定的竞租时间及人员参会要求到达竞租现场进行签到。

2.竞价现场发放《竞租报价表》,竞租人一经报价,不得撤回,一旦有更高报价出现,较低报价自动失效,每次加价不低于500.00元。主持人三次提示后无人应价,则当前报价为最高报价,主持人以敲槌方式确认最高报价,表示成交。

3.本次招租不限有效竞租人数量,每标包如只有一个竞租人竞价,则由该竞租人按不低于招租租金底价中标,不再另行组织招租。

九、确定成交竞租人办法

采取自行报价和现场竞价相结合,报价和竞价不低于标的物底价,最终以最高竞价确定为承租方。

十、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恩施市人民政府》(/)。

2.竞租人须自行承担参与竞价活动的一切费用,无论竞价结果如何,出租方和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3.本项目招租代理服务费第一标包共计人民币2000.00元、第二标包共计人民币1000.00元,第三标包共计人民币1000.00元在发放成交通知书时由承租方一次性支付至代理机构。

十二、凡对本次招租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出租方信息

名称:恩施市领舞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恩施市施州大道224号

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中资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恩施市龙凤镇三河村(龙凤生态城文澜园)2幢2单元501

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谭女士

电 话:查看完整信息

2024年0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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