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353咸丰境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ESXF-202503GL-001001001)招标公告
- 2025-04-01
项目名称: G353咸丰境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ESXF-202503GL-001001001)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ESXF-202503GL-001001001
招标公司: 咸丰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采购标的物: 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
项目地区:湖北 恩施
第一章 招标公告
G353咸丰境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ESXF-202503GL-001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SXF-202503GL-00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353咸丰境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已由湖北省交通运输厅以鄂交函〔2024〕6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咸丰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咸丰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共计人民币肆万伍仟元整(45000.00元)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本项目将使用“咸丰县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监管平台”进行监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咸丰县
建设规模:G353咸丰县境54.943公里(G353K1717+436~K1772+379)。护栏30194m, 标志牌366块,标线38661.7 ㎡,轮廓标1110个,道口标柱164根等。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主要内容包括科学系统化设置标志标线、改造完善路侧、中央分隔带防护设施,合理设置警示、诱导及减速设施,优化行人及非机动车道、平面交叉口设置,改善行车视距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计划工期:18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04-29
合同估算价:13276353.93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为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必须满足《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件规定的中型或小型或微型企业,并提供真实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对应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04月02日至2025年04月07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5年04月22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亦不召开投标预备会。6.1 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 30 分钟前, 使用 CA 数字认证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6.2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 CA 数字认证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6.3 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 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并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xfweb/)(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异议联系人:杨女士
异议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
备注:
招标人:咸丰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代理机构: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咸丰县楚蜀大道中段
代理地址:咸丰县楚蜀大道91号3楼
招标人邮编:
代理邮编:
招标人联系人:向先生
代理联系人:杨女士
招标人联系人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代理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人电子邮箱:
代理电子邮箱:462981409@qq.com
招标人网址:
代理网址:
招标人开户银行:
代理开户银行:
招标人银行账号:
代理银行账号:
2025年04月01日
附录:
附录 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和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备有效 的 企业营业执照。
4.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 / 。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财务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 20 21 年、 202 2 年、 202 3 年)每年经营成果均为盈利
注: 投标人在投标时无需提供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等相关财务状况证明材料,只需填写《近 3年财务状况表》并书面承诺,承诺书参考格式见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知公告栏目,(中标候选人需将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等相关财务状况证明材料发送至邮箱462981409@qq.com,如中标候选人未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将相关证明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则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已随投标文件上传的除外)) 。
附录 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业绩要求
近 5年内独立完成过 1项施工内容包括二级及以上公路的安全设施施工项目(其中护栏施工长度不低于5公里的新建或改建或扩建或迁建或提升或提高) (以交竣工日期为准)
注:应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 、 工程接收证书或交(竣)工验收证书的原件扫描件。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投标人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 、投标人 ①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的失信被执行人;②未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 、根据恩施州人社发【 2016】23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及此意见的补充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17】35号)规定,本项目投标人到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时,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应作出承诺,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6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投标人应作出承诺,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 投标人无需提供 “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截图,改为书面承诺,承诺书参考格式见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知公告栏目。
附录 5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在岗要求
项目经理
1人
1.具有公路工程专业 二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2.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需在有效期内,投标人通过网络打印的带有二维码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也视为有效证件,可不加盖考核部门公章)且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注册人员。
4.投标截止日前五年内 以项目经理身份 完成过 1项施工内容包括二级及以上公路的安全设施施工项目(其中护栏施工长度不低于5公里的新建或改建或扩建或迁建或提升或提高) (以交竣工日期为准)。须明确反应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在业绩证明材料的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职务,否则业绩无效。
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项目总工
1人
1.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需在有效期内,投标人通过网络打印的带有二维码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也视为有效证件,可不加盖考核部门公章)。
3.投标截止日前五年内 以项目总工身份 完成过 1项施工内容包括二级及以上公路的安全设施施工项目(其中护栏施工长度不低于5公里的新建或改建或扩建或迁建或提升或提高) (以交竣工日期为准)。须明确反应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在业绩证明材料的工程中担任项目总工,否则业绩无效。
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注: 1.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
2. 投标人在投标时无需提供 “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社会保险证明的复印件”等社保缴纳及缴纳税收等证明材料,只需书面承诺,承诺书参考格式见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知公告栏目。
3. 个人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 、 工程接收证书或交(竣)工验收证书的原件扫描件。
附录 6资格审查条件(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专职安全员
1人
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 “三类人员”C类证书(需在有效期内,投标人通过网络打印的带有二维码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也视为有效证件,可不加盖考核部门公章)。
注: 投标人在投标时无需提供 “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社会保险证明的复印件”等社保缴纳及缴纳税收等证明材料,只需书面承诺,承诺书参考格式见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知公告栏目。
附录 7资格审查条件(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
设备名称
规格、功率及容量
单位
最低数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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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投标人在投标时无需提供拟投入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证明材料,改为填写《拟投入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表》并书面承诺,承诺书参考格式见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通知公告栏目(中标候选人需将拟投入主要施工机械设备的相关证明材料发送至邮箱462981409@qq.com,如中标候选人未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将相关证明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则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已随投标文件上传的除外))。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