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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湖宦子口桥新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商品砼采购招标公告

  • 2025-04-03

项目名称: 洪湖宦子口桥新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商品砼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公司: 中交第二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桥新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商品砼

项目地区:湖北 荆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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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洪湖宦子口桥新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商品砼采购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

洪湖宦子口桥新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商品砼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内容的使用人为: 洪湖宦子口桥新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1.2 招标人为:中交第二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1.3 招标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所需商品砼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取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 ”系统线上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项目起点位于洪湖市瞿家湾镇加堰村四湖总干渠左堤 (洪湖围堤)与陈宦公路交叉口,于宦子口船闸东侧跨越四湖总干渠,终点顺 接螺山干渠左堤(洪湖围堤),路线全长 0.806km 。 设大桥 601m/1 座,平面交叉口 3 处;项目采用双向 2 车道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 40km/h ,路基宽度为 8.5m ;本合同段主要施工包含的内容 : 路基、路面、防护排水、桥梁涵洞、交安及沿线设施、照明工程等。

2.1.1 工程地 点:湖北省洪湖市瞿家湾镇加堰村四湖总干渠左堤(洪湖围堤)与陈宦公路交叉口。

2.2 招标内容

2.2.1 本次招标内容: 商品砼,材料明细详见《材料需求一览表》

2.2.2 本次招标的 商品砼,其质量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及项目施工图纸的要求。

2.2.3 本次 商品砼 采购招标的供货期见《材料需求一览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条件

(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 2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 3 )具有履行申请物资供应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约记录;

( 4 )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 5 )其他条件。

3.2 具体条件

( 1 )营业范围要求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具有招标物生产或供应经验的投标单位,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合法和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等证件并提供扫描件,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 2 )财务能力要求 : 资金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 提供近三年的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告)。

( 3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 生产商或代理商所代理的厂家具有近几年内交通运输行业相应资质的试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 4 )供货业绩要求 : 近 5 年来在我国建设领域相关的供货业绩至少 1 份,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类似业绩定义:应附合同协议书、或用户证明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和合同金额要求见招标公告和投标人须知。投标人在本次投标截止日期前一个月内已中标但尚未签合同协议的,可使用中标通知书证明业绩。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 5 )生产能力要求: 应附表列明生产制造企业自有的投标物资生产能力证明资料、投标物资生产工艺介绍以及招标公告和投标人须知中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材料。包含但不限于主要生产设备生产厂家、设备名称型号、生产能力、台套数量、投产时间、工艺参数及性能技术等。应针对每类投标物资分别列明其生产能力。如为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的,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应同时提供代理厂出具的书面授权函。

(6 )履约信用要求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并与中交集团无重大法律纠纷记录。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同一投标人可参与多个包件投标,但是同一投标人最多只能中标一个包件。

4. 报名确认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有意参加投标者于 202 5 年 4 月 3 日至 202 5 年 4 月 7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前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 ”完成供应商注册, 购买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未注册成功或未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投标。

4.2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 / 全套,售后不退(不提供收据及发票)。投标人必须于 202 5 年 4 月 7 日 15:00 之前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将标书款汇入以下招标人指定账户 , 以招标人指定账户收到时间为准 , 否则 , 招标人将认为投标人报名不成功,标书款不接受其他方式交纳,汇款时必须在摘要或者转账汇款的描述中注明招标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及时将转账凭证扫描件发至招人邮箱中,并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将扫描件附在投标文件中。

名称:武汉大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税号: 9142 0105 3002 4406 60

单位地址:武汉市汉阳区鹦鹉大道 498 号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开户银行:建行武汉江岸支行

银行账户: 4205 0111 6208 0000 1044

招标人邮箱: 30691284@qq.com

5 .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5.1.1 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扫描件。投标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1.2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5.1.3 递交时间以投标人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完成电子报价表填报和投标文件扫描件上传完成时间为准。

5.1.4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 公告媒 体

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 https:// ,下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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