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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江汉石油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江设20250619兴隆项目气体防护车专用汽车招标公告

  • 2025-07-01

项目名称: 中石化江汉石油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江设20250619兴隆项目气体防护车专用汽车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NZZ250704-2603-085704

招标公司: 中石化江汉石油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气体防护车专用汽车

项目地区:湖北 武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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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江设20250619 兴隆项目 气体防护车专用汽车(招标编号:NZZ250704-2603-085704) , 招标人为 中石化江汉石油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专用汽车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1 江设20250619 兴隆项目 气体防护车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描述 数量 单位

1 专用汽车 1.000 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财务要求。

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日,在国内有成功应用的、可核实的气体防护车或救险车或同类车辆业绩 (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清单和合同复印件及发票,提供合同主要内容页。(注:框架协议合同不作为业绩,业绩以框架协议订单合同为准,订单及合同原件备查。)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5)投标人所供车辆产品在全国范围内享受“三包”(包修、包换、包退)服务,有效期不得低于所用底盘三包有效期,包修期不得低于3年或者行驶里程60,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气体防护车所有配套物资的质保期不少于24个月。在质保期内,若产品存在设计或制造缺陷等质量问题,供应商免费提供维修或更换服务。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保证供货时,所供车辆是列入国家工信部发布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内车型,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车辆必须满足国VIB排放标准要求。 (3)投标人承诺按照国内机动车上牌相关规定,提供车辆上牌手续(蓝牌)资料,并协助使用单位完成上牌工作,确保车辆能在使用地正常上牌,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4)在车辆验收合格前,如发生任何意外损失、故障等问题,均由投标人负责承担,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投标人针对规格书中每项物资的每项要求,做出逐条响应,以单独的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人对技术要求有任何偏离,应在投标文件“技术偏离表”中全部列出。如未在该表中列出,视为全部符合技术要求,技术要求不允许出现负偏离。规格书中带★项任意一项不满足即视为废标。 (6)投标人须按招标人要求将车辆运送至指定地点,在车辆验收合格前,投标人不得向招标人收取任何费用,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5年7月1日9时0分 至 2025年7月6日9时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 元,售后不退。采用银行汇票或电汇的方式购买。 收款账号:查看完整信息039111 账户名称:中石化石油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东营分行西城支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7月15日9时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5年7月15日9时0分。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7.异议投诉管理

异议投诉办公室负责归口管理异议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购买招标文件后,尽快在“易派客”网站()“投诉/曝光台→异议投诉”页面填报并提交至异议投诉办公室。

8.投标说明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石化江汉石油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招标组织单位: 中石化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 涂金华 联系人: 李万莉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件: 674034286@qq.com 电子邮件: liwl17.osec@sinopec.com

招标文件发布日期: 2025 年 6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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