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中南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民商事案件代理服务采购公告
- 2025-08-14
项目名称: 湖北中南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民商事案件代理服务采购公告
招标公司: 湖北省联投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民商事案件代理服务
项目地区:湖北 武汉
湖北中南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民商事案件代理服务
询比采购公告
本项目 湖北中南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民商事案件代理服务 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 名称: 湖北中南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民商事案件代理服务;
1.2 采购人 : 湖北省联投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
说明:本项目由湖北省联投城市发展有限公司的 子 公司湖北中南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实施,采购活动完成后,成交供应商与湖北中南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合同。
1.3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4 采购项目概况 : 因武汉盛世保和管理有限公司承租湖北中南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房屋期间欠缴租金,为依法依规维护合法权益,拟聘请律 所 代理案件;
本项目 最高限价 为 49.6 万元 , 其中:
( 1) 基础律师服务费最高限价为 15万元;
( 2) 风险律师服务费最高限价为 30.6万元;(风险律师服务费 = 挽损对应风险律师服务费 + 减损对应风险律师服务费)
挽损对应风险律师服务费最 高 限价为仲裁案件湖北中南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提起仲裁请求实际收回的货币资金和(或)实际收回的非货币资产价值 *6%;( 湖北中南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已收取的押金金额不纳入 计提基数计算)
减损对应风险律师服务费最高限价为(被申请人提出仲裁反请求要求湖北中南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承担责任金额(如有) -生效仲裁裁决湖北中南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最终实际承担责任金额(如有))*4%;(如果被申请人在本次诉争案件中重复主张(2024)武仲裁字第000001418号《裁决书》已裁决 湖北中南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承担的损失,减损对应风险律师服务费的计提基数由 湖北中南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与成交供应商 协商相应扣减)
( 3) 非诉专项费用最高限价为 4万元 ;
1.5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一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一)代理本案的提起仲裁请求、仲裁反请求(如有)、保全程序、撤销仲裁裁决程序(如有)、重新仲裁程序(如有)、执行(如有)、与盛世保和股东的诉讼(如有)、与次承租人因本案产生的相关纠纷诉讼(如有)法律程序。
(二)按照要求就诉争案件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与盛世保和协商一致达成的协议,后续与意向承租人、次承租人协商达成的协议(如有)等)参加商事谈判,出具法律意见,起草法律文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
2.2 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有 1 个标段,每个供应商可参加 1 个标段的询比采购活动,最多允许获取其中 1 个标段成交资格;各标段划分情况: / ;
2.3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所有委托事项时止(均以 湖北中南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收到认可的款项及利息、违约金为前提);
2.4 服务地点 : 湖北省武汉市 ;
2.5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 满足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及湖北中南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案件处置要求 。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要求:
3.1.1 依法设立 : 供应商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
3.1.2 资质要求: 供应商具 有 合格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如为分所申请的应提供总所针对本项目的有效授权文件 ;
3.1.3 财务要求 : 供应商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财务报表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等。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年份是指: 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
3.1.4 业绩要求 : 供应商近 3 年 ( 2022 年 8 月 20 日至 2025 年 8 月 19 日,以合同签订 时间 为准 )承接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服务项目 ) ;
3.1.5 信誉要求 : ( 1 )未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2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 )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 )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 ( 5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 ) 在 “信用中国”网站( )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7 )在近三年内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有)无行贿犯罪行为; ( 8)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1.6 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 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为高级合伙人或主任律师且执业时间不少于 10年,须具有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有效的《律师执业证》;项目服务团队其他成员至少有一名执业时间不少于5年的合伙人和执业时间不少于3年的专职执业律师组成,须具有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有效的《律师执业证》(供应商拟派人员需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本单位社保证明);
3.1.7 其他要求 : 供应商应为湖北联投重大法律纠纷案件法律服务中介机构备选库中单位; 承担本项目主要人员不得相互兼职;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正性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采购活动 。
3.2 本次采购活动 不接受 联合体。
4、询比采购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者(若为联合体申请,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联投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 “电子采购平台”,下同)(网址: http:// )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5 年 8 月 14 日至 2025 年 8 月 17 日 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会员登录“电子采购平台”,在所申请标段缴费并下载询比采购文件。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询比采购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采购平台”—服务专区—注册指南—采购(招标)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采购平台”下载询比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电子采购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4.3 询比采购文件每个标段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 递 交截止时间: 2025 年 8 月 20 日 15 时 00 分。
5.2 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会员登录 “电子采购平台”,选择相应标段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电子采购平台”)将予以拒收。
6 、 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项目询比采购公告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 )、 湖北联投电子采购平台(网址: http:// ) 上发布。
7、其他
7.1本次采购评审办法采用 综合评分法 。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湖北省联投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说明:本项目由湖北省联投城市发展有限公司的 子 公司湖北中南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实施,采购活动完成后,成交供应商与湖北中南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合同。
地 址: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团结路 1号联投新青年奕家8栋27楼
联 系 人: 庞女士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2025 年 8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