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阳市建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当阳市城市更新改造工程(一期)招标公告
- 2025-08-15
项目名称: 当阳市城市更新改造工程(一期)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2301-420582-01-01-863379
招标公司: 当阳市建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城市更新改造工程
项目地区:湖北 宜昌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当阳市城市更新改造工程(一期),已由当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301-420582-01-01-863379”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当阳市建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筑龙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概况
2.1项目名称:
当阳市城市更新改造工程(一期)
2.2项目地点:当阳市城区
2.3项目建设规模:充电桩工程。在全友家私广场、体育场、市医院等45处停车场新设充电桩780台套,充电头1560个;计划在宜安居还建小区、纺织厂小区等318个小区配建363台套电动自行车充电桩,2948个充电头。同时配套完成智能管理及监控系统、车棚、电线电缆、消防、监控等设施以及室外灯具安装、停车场地修复等附属工程。
2.4 工期:600日历天。
2.5 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6 招标范围:本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答疑材料所列全部内容。
2.7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和行业相关现行规范验收的合格标准。
2.8 工程安全要求:市政工程达到《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J/T275-2018)合格标准,建筑工程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严格按合同专用条款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条款的约定执行,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项目施工围挡严格按照当阳市住建局《关于发布<当阳市城区及各乡镇建设工程施工边界设置参考图集>的通知》(当住建发[2019]12号)文件要求执行。围挡标准按该文件《参考图集》实施。
3.本工程采用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要求如下: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单位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上传有效的资质证书(印有二维码)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资质证书)
3.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证书,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的,则应上传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3.4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应同时具备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施工项目副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 ;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须持有水利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传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②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
3.5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注:1人同时具备或2人分别具备均可)。(上传有效的相关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6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少于1人、施工项目副经理(如有)不少于1人、施工技术负责人不少于1人、质量员不少于1人、施工员不少于3人、现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3人)须为该投标单位人员,且不得相互兼任和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管理人员。施工员、质量员须具备岗位证书,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建筑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传施工员、质量员岗位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现场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3.7投标人须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副经理(如有)、施工技术负责人、质量员、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近6个月(2022年1月~2022年06月)以投标单位名称缴纳并能够反映个人明细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上传网上打印的带有二维码和电子章的社保证明彩色扫描件;或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网站的电脑截屏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或加盖社保主管部门印章的社保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3.8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外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截图上传《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或截图上传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内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截图上传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
3.9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各成员方)的信用分值须为80分或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市政公用工程专项分值、建筑工程专项分值和当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布的最新一期当阳市建设工程企业信用考核评分公告)查询投标企业信用分值,取其中较高分值作为投标单位企业信用评审依据,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分值总分计为80分。
3.10 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的投标人。(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扫描件必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标委员会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3年02月01日至2023年02月03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地点:湖南筑龙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当阳市环城南路87号2-3)
4.3方式:本项目实行现场报名,供应商可在规定时间内在湖南筑龙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当阳市环城南路87号2-3)购买招标文件。
4.4报名时须提交如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4.5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不办理邮寄。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方式
6.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2月08日16时00分。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6.2递交地点:湖南筑龙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当阳市环城南路87号大民仓储院内)。
7. 开标会
7.1时间:2023年02月0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7.2地点:湖南筑龙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当阳市环城南路87号大民仓储院内)
7.3招标代表参会要求: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参与投标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委托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7.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8.发布公告的时间与媒介
发布媒体:当阳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官网;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9.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当阳市建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当阳市玉阳街道东群村17号(自来水公司院内)
联系人:郑启璞
电 话: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筑龙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当阳市环城南路87号2-3
联系人:赵玉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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