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河新市镇天新小区建设工程项目(C地块)项目水泥询价采购公告
- 2025-08-15
项目名称: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河新市镇天新小区建设工程项目(C地块)项目水泥询价采购公告
招标公司: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普通硅酸盐水泥
项目地区:湖北 武汉
因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河新市镇天新小区建设工程项目 (C地块)项目经理部 施工需要,我 公司 拟采购 一批工程物资(清单如下表) ,请意向单位于 2025年8月1 7 日 10 点 00分前登录铁建云链网(/homeIndex)进行报名,并在2025年8月1 8 日 10 点 00分前上传资质及报价函。
一、物资需求表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技术标准
计量
单位
数量
到站乡镇
备注
1
普通硅酸盐水泥
P·O 42.5 袋装
国标
吨
4484
武汉市黄陂区陈天大道以北
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有关要求
1.报价资料要求: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报价函、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生产许可证(如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有)、产品认证证书(如有)及我方需要的其他资料。
2.物资报价为货物的到站总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装卸车费、运杂费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 表中数量为暂定数量, 最终结算数量以项目指定人员开具并签认的《材料进场验收单》中数量为准。
4.货物验收方式:
货物运抵交货地点后供需双方 点量验收 。供方应保证提供的产品质量符合技术规格书要求,对于不符合验收标准的货物需方将不予计量并清退出场。
5.质量标准:产品质量必须符合以下标准:
产品质量必须满足国家现行技术标准和要求,每批次货物必须附出厂质量检验报告及合格证,需方凭此报告检验质量。
6.货款结算支付方式:
( 1)本次采购物资无预付款。
( 2)供需双方应在每月20日之前进行对账结算,供方按双方确认的对账金额开具税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及时交由需方财务部门入账。
( 3)每月对账后开据发票入账。甲乙双方办理结算手续后,每月20 日结算本月材料款,需方依据双方的结算确认单,每季度向供方支付当期已结算材料款的 70%,以此类推。主体工程完工后付款至总结算金额的80%,主体工程完工二十四个月后支付至总结算金额的100%。(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转账、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支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财务公司票据、供应链票据、其他数字化信用凭证)
( 4)供方须出具所有物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无税票部分不能进行结算付款。
7.报价有效期:在规定的报价截止日期起60天内有效。
8.其他要求: 严格按照报价函格式报价 。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组织单位 联系人: 李思远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邮箱: 516833398 @qq.com
需求单位 联系人: 程振巨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邮箱: 714847273 @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