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湖北省烟草公司襄阳市公司南漳营销部烟叶收购辅助业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 2025-08-15
项目名称: 2025年湖北省烟草公司襄阳市公司南漳营销部烟叶收购辅助业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司: 湖北省烟草公司襄阳市公司
采购标的物: 烟叶收购辅助业务外包项目
项目地区:湖北 襄阳
一、招标条件
2025 年湖北省烟草公司襄阳市公司南漳营销部烟叶收购辅助业务外包项目 已获市局( 公司)批准,拟采用竞争谈判方式选取合格供应商承担该项目 , 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 供应商 参加投标。
二、招标内容
1. 项目名称 :2025 年湖北省烟草公司襄阳市公司南漳营销部烟叶收购辅助业务外包项目。
2. 项目地点 : 南漳县城关镇(中心库)、李庙镇(李庙收购点)、长坪镇(长坪烟站)、薛坪镇(薛坪烟站)、板桥镇(板桥烟站)。
3. 项目内容 :
提供 2025 年烟叶收购辅助业务外包服务,配合南漳营销部保质保量完成 2025 年度烟叶收购工作。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烟包下车、扫码、成品烟入库上楼码堆;过磅、排包、查级、解绳、塞包、捆绳、缝包;烟包调拨扫码上车;协助维持站点烟叶交售现场秩序、按照预约交售顺序组织烟农排队等候、有序发放预检合格烟叶给分级队员;协助仓管员及时标准成包和准确堆码、出库;协助微机员做好收购发票检查整理装订、打扫收购场地卫生;协助维持收购站点烟叶收购区域内安全秩序等。
4. 认真履行业务外包服务中的各项责任和义务,加强业务外包服务项目的科学管理、风险管理、质量管理与安全管理,确保业务外包项目安全、正常、有序进行,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业务外包服务,满足服务需求,该业务外包项目服务人员不少于 11 人。
5. 服务期限:具体服务期限以实际烟叶收购服务需要为准,最多不超过 60 日历天。
6. 该项目拦标价为:人民币玖万伍仟柒佰元整 (¥95700.00 元 ) 。供应商投标总价报价不得高于拦标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响应供应商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 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响应供应商需提供 2024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或银行存款证明。
3. 供应商须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响应供应商需提供:( 1 ) 2024 年 8 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实际缴纳税收的凭据,如完税证明、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 2 ) 2024 年 8 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实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如完税证明、社会保险费应缴认定单(或社会保险交纳清单)、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
4. 信誉要求 : ( 1 )供应商近三年内 ( 自投标截止日起前推 36 个月,至投标截止日之前,成立时间不足 36 个月的,自成立时间起 )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 )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近三年内 ( 自投标截止日起前推 36 个月,至投标截止日之前,成立时间不足 36 个月的,自成立时间起 ) 不存在行贿行为。响应供应商需针对以上信誉要求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5. 有隶属关系的公司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同一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响应供应商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6. 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因不良行为被湖北省烟草公司襄阳市公司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合同履约“黑名单”,以及因行贿行为被烟草行业或中国烟草总公司湖北省公司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内,将被禁止参加投标。响应供应商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7. 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对采购及履约有重大负面影响的状态。响应供应商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8. 本项目中标(成交)后不得转包,不得分包。响应供应商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上述 4-8 项资格要求,供应商应提供相应书面承诺。同时,由采购人通过“信用中国”、“中国裁判文书网”、“天眼查”等网站查询供应商的相关信息,若发现供应商不满足上述 4-8 项资格要求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四、获取招标文件
1.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5 年 8 月 16 日 至 2025 年 8 月 18 日 , 地点: 南漳县城关镇水镜大道 368 号烟草专卖局办公楼 2 楼办公室( 1 ) 。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 年 8 月 22 日 9 : 0 0 ;(北京时间)
2. 开标时间: 2025 年 8 月 22 日 9 : 0 0 , 地点:南漳营销部一楼会议室,地址:南漳县水镜大道 368 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日历天。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招标网、全国招标采购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1. 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质疑。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 对采购文件的质疑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质疑函递交至采购人,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采购人将视其为同意,并不在成交结果出来后,受理因采购文件引起的质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7 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采购监管部门提起投诉。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 标 人:湖北省烟草公司襄阳市公司
地 址: 襄阳市 南漳县 城关镇 水镜大道 368 号
联系人: 王正军
联系电话: 0710-5 2317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