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集团】黄小改扩建项目K733+885.5-K738+021.486段桥梁工程劳务合作(第三次)询比采购公告
- 2025-08-15
项目名称: 【建设集团】黄小改扩建项目K733+885.5-K738+021.486段桥梁工程劳务合作(第三次)询比采购公告
招标公司: 湖北交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路面分公司
项目地区:湖北 武汉
【建设集团】黄小改扩建项目K733+885.5-K738+021.486段桥梁工程劳务合作(第三次)询比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5-08-15
黄小改扩建项目 K733+885.5-K738+021.486 段桥梁工程劳务合作( 第三次 ) 询比采购 公告
1. 采购 条件
湖北交 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建设集团 ” )已承接 黄小改扩建 项目,授权湖北交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路面 分公司作为本项目的管理人。根据项目进展情况的需要,湖北交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路面 分公司 现委托 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采购代理机构”) 对本项目 黄小改扩建项目 K733+885.5-K738+021.486 段桥梁工程劳务合作 组织询比采购 。
2. 工程概况与 采购 范围
2.1 工程概况
福银高速公路小池至黄梅段改扩建项目,起于黄冈市黄梅县小池镇小池互通,起点桩号 K716+511.296 ,向北以双侧拼宽的形式沿老路改扩建,后渐变至单侧拼宽,上跨东港、京九铁路,经孔垄镇,于龙感湖管理区原位改建龙感湖互通连接 S240 省道,向北经濯港镇,上跨王大圩港、梅济港,后由右侧增建渐变为双侧拼宽,下穿安九高铁、黄黄高铁,止于黄冈市黄梅县黄梅枢纽南侧,终点桩号 K741+859.941 ,路线全长 25.350km 。设计速度 120km/h ,双向八车道,整体式路基宽度 42.0m ,分离式路基宽 20.75m 。
改扩建后主线共设桥梁 11607.72m/21 座(不含互通匝道桥及天桥),桥梁占比 45.8% ,其中大桥 1 座(利用及拼宽共 277m )、特大桥 1 座(拆除 9635m ,新建 10216.5m )、中桥 1107.44m/19 座,天桥 5 座(拆除 210m/4 座,新建 548.9m/5 座),落地互通 2 座(小池互通、龙感湖互通)。涵洞通道共 61 处,其中盖板涵 30 处、倒虹吸 1 处,通道 30 处。
2.2 采购 范围
本次 采购 范围为 黄小改扩建项目 K733+885.5-K738+021.486 段桥梁工程劳务合作 的实施、完成及 保修 等全部工作 , 共划分为 1 个合同包,具体工作内容详见附件 1 。
2.3 工期要求
计划开工日期为: 2025 年 8 月(具体开工日期以 采购人 通知为准),计划工期 36 个月。 本工程 保修 期为 2 年,从 办理最终结算 之日算起,最迟不超过竣工验收合格之日。
3. 供应商 资格要求
3. 1 供应商 必须为 湖北交投 建设集团 认证供应商, 供应商 应具备的资格条件见附件 2 。
3.2 本次 采购 不 接受联合体申请 。
3.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个合同包的申请。否则,相关申请将被否决。
3. 4 供应商 不得存在下列情况(信誉最低要求):
3. 4 .1 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3. 4 .2 处于被行业主管部门(如交通运输部或湖北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出禁止进入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 4 .3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 1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 2 )在 “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 ( /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3 ) 供应商 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 现场负责人 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 4 ) 其他在 “ 信用中国 ” 网站( / )中被列为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 5 )上一年度 信用评价 被 交投集团公司或建设集团评为 D 级 且在处罚期内 的 供应商 ;
( 6 )近三年度被列入 交投集团公司或建设集团 “ 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 且在处罚期内 的 供应商 。
3. 5 供应商 如 成交 , 采购人 将依据 建设集团 供应商 信用评价 相关管理办法 对 成交 人进行考核,本项目还将设置目标考核基金,由 采购人 根据情况进行使用,如使用, 采购人 将从进度、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制定目标考核办法,每季度对 成交 人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 信用评价 挂钩。
3. 5 .1 对于施工过程中进度、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履行良好,且能参加攻坚、抢险救灾等任务,履约信誉良好的 成交 人,将获得如下优惠条件:
( 1 )目标考核基金奖励(包括进度、质量、安全、环保等);
( 2 )被 采购人 列为优秀 或核心 供应商 ( A 或 A A 级 ),在 建设集团及其子(分)公司 后续合作任务的承接过程中可获得加分权力增加 成交 概率。
3. 5 .2 对于施工过程中进度、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履行较差的 成交 人,将采取如下惩罚:
( 1 )根据目标考核办法进行罚款;
( 2 )列为较差 供应商 ( D 级),一年内不能承接 建设集团及其子(分)公司 后续合作任务。 ( 注:适用于设置目标考核基金项目)
3. 5 .3 有如下违约行为的 供应商 , 不得参与本次 采购 ,同时对于有如下违约行为的 成交 人, 将纳入 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三年内不得在 建设集团及其子(分)公司 范围内承接任何业务。
( 1 )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供应商资格;
( 2 )提供虚假材料参加采购活动、骗取中标,包括以他人名义投标;
( 3 )在采购活动中与其他供应商、采购人、评审专家串通,影响采购活动公平竞争;
( 4 )向采购人有关当事人、评审专家等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被查实的;
( 5 )供应商或为其服务的供应商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造成网络舆论、农民工聚众讨薪、越级上访、恶意举报、恶意诉讼、阻碍施工现场正常施工等,或以非法手段、渠道获取证据材料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和投诉,给公司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
( 6 )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签订合同后不履行合同造成项目经理部严重损失的;
( 7 )擅自变更或者终止合同;
( 8 )成交供应商违反采购合同(文件)约定,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或者将成交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 9 )成交供应商违反采购合同(文件)约定,将成交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或者分包人将项目再次分包;
( 10 )交付质量存在严重问题,对公司名誉或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的;
( 11 )其他违反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或因其行为严重损害采购人利益的情形。
3. 5 .4 对于有上述 3. 5 .3 项所列违约行为的 成交 人, 采购人 有权直接解除合同,并清退出场,同时不免除 成交 人对已完部分工程量应承担的合同责任,履约担保 采购人 有权不予退还。
4 . 采购 文件 的获取
4 .1 凡有意参加 的 供应商 ,应当在湖北交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 “平台”)(网址: /ebidding/ )进行注册登记 。
4 .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5 年 8 月 16 日至 2025 年 8 月 18 日 23 时 59 分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平台”,在所 参与合同包 下载 采购 文件。未按规定从 “平台”下载 采购 文件的, 采购 人 ( “平台”)拒收其 响应文件 。
4 .3 采购文件下载时须支付 平台服务费 1000 元 / 合同包 , 一经支付不予退还 。
5 . 响应文件 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响应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8 月 22 日 9 时 30 分
5.2 响应文件 的递交方式 :供应商 应当在 递交 截止时间前,登录 “平台”,选择 参与合同包 将加密的电子 响应文件 ,通过 CA 数字证书上传。 供应商 完成 响应文件 上传后, “平台”即时向 供应商 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 响应文件 ,采购人( “平台”)将拒收。
5 .3 响应文件 的制作、网上递交、开标环节需要使用 CA 数字证书。 CA 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平台”—帮助中心— CA 办理)。
5 . 4 采购 人 不 组织现场考察, 且 不召开预备会, 供应商 有任何疑问可以书面或电话形式通知 采购 人。如 供应商 需要踏勘现场,踏勘期间, 采购 人将予以配合,但费用由 供应商 自理。在踏勘现场过程中, 供应商 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 采购 人均不负责。
6. 评审办法
本次 采购 评审办法采用 合理低价法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采购公告在湖北交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 网址: /) 和 湖北交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网址: http://hbjtjsjt.com/ )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湖北交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路面分公司
地 址: 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大桥新区龚家铺 110 号
邮 编: 430212
联 系 人: 黄女士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 : 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 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 28号湖北交投大楼西塔光明中心34楼
邮政编码 : 430071
联 系 人 : 罗女士
联系电话 : 查看完整信息
监管部门:中共湖北交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邮编: 430050)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关山珞喻路 1077号东湖广场12楼
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
异议渠道:供应商登录 “平台”在“异议管理”菜单以书面形式提出
2025 年 8 月 15 日
附件 1 :合同包划分表
合同包
起讫桩号
里程长度( m )
主要工程内容
第 1 合同包
K733+885.5-K738+021.486
4135.986
桩号范围内桥梁基础、下部结构、上部结构、桥面系及附属结构钢筋安装,基坑开挖及回填、钻孔灌注桩、基础混凝土(包括支撑梁、承台、扩大基础等)、下部结构混凝土(墩柱、盖梁等)、上部结构混凝土 、 桥面附属混凝土、既有桥梁等工程拆除;支座安装; 预制 梁板安装;支架现浇箱梁及桥面系施工 、 混凝土运输 等全部工作内容。
附件 2
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合同包
资质要求
第 1 合同包
同时具备:
① 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 具有有效的施工 劳务资质;
③ 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 1 、供应商应提供营业执照及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
2 、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供应商,应提供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营业执照、相关证书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合同包
财务要求
第 1 合同包
方式一:
近三年每年的营业收入不少于 400 万元,近三年平均净资产不少于 80 万元。
方式二:
由银行出具 (须有银行盖章) 申请日前 3 个月内( 2025 年 5 月、 2025 年 6 月、 2025 年 7 月)的单位账户流水证明, 3个月 月末账户余额平均值不少于 40 万元。
上述两种方式满足其中一种即可。
注: 1. 采用方式一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自公司成立以来的会计报表。若最近年度会计报表未出,则近三年时间往前推算一年。
2. 采用方式二应附银行出具 (须有银行盖章) 申请日前 3 个月内的单位账户流水证明。
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 ( 业绩最低要求 )
合同包
业绩要求
第 1 合同包
近 5 年承担过 1 个新建 或改扩建 高速公路项目桥梁工程施工业绩。
注: 1. 供应商应提供近 5 年 ( 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 来承担的类似项目施工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合同协议书应含有:项目名称,甲、乙方单位名称,工作内容,甲、乙方签字盖章等内容。如果合同不能反映上述要求的项目工作内容,可由甲方出具有效证明。如无合同协议书或合同协议书及甲方证明不能反映上述要求的项目工作内容,采购人在对供应商进行业绩审查时将不考虑该项目。
2. 供应商为新成立的公司,无法提供业绩附件支撑材料时,可提供其法定代表人名下其他公司
或其法定代表人作为授权委托人的类似施工业绩的合同协议书。
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 ( 信誉最低要求 )
合同包
信誉要求
第 1 合同包
不得存在下列情况(信誉最低要求):
1. 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2. 处于被交通运输部或湖北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出禁止进入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 1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 2 )在 “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 ( /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3 ) 供应商 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现场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 4 )其他在 “ 信用中国 ” 网站( / )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 5 )上一年度 信用评价 被交投集团公司或建设集团评为 D 级 且在处罚期内 的供应商;
( 6 )近三年度被列入交投集团公司或建设集团 “ 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 且在处罚期内 的 供应商 。
注:对以上( 1 )、( 2 )、( 4 )信用状况应附指定网站截图。
附录 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最低数量要求
要求
备注
第 1 合同包
现场负责人
1
近 5 年承担任过一个类似项目的 现场 负责人
班组长
1
合计
2
注:现场负责人、班组长应提供身份证的扫描件,同时应提供供应商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最低要求人员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现场负责人和班组长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 现场 负责人承担的类似业绩只需在 响应文件 中填报,无需附证明材料。
附录 6 拟投入本项目的其他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最低数量要求
要求
备注
第 1 合同包
安全 管理人员
1
交安 C证或建安C证
合计
1
注:上述人员在采购响应文件中无需填报,采购人将在发出签订合同之前要求供应商按照本表的最低要求填报派驻本合同包的其他主要人员。
附录 7 资格审查条件 ( 主要设备最低要求 ) (桥梁工程)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及型号
单位
最低数量要求
备注
第 1 合同包
1
*架桥机
≥100t
台
1
2
吊车
25t/50t
台
3
3
罐车
≥12m³
台
8
4
挖掘机
220型
台
3
5
桥面摊铺机
/
套
1
6
空压机
2m³
台
2
7
随车吊
9米
台
1
8
装载机
50型
台
1
9
冲击钻
75kw
台
10
10
反循环钻机
/
台
1
11
*发电机
150kw
台
1
12
平板车
12米
台
1
13
自卸汽车
20m³
台
2
14
破桩机
台
1
15
洒水车
8m³
台
1
16
防撞护栏施工台车
台
1
17
运梁车
≥160t
台
2
18
系梁模板
套
2
19
承台模板
套
1
20
立柱模板
m
30
21
盖梁模板
底模
套
4
22
盖梁模板
侧模
套
2
23
平面模板
≥2㎡
㎡
200
24
防撞护栏模板
m
80
注: 表中带 * 号的为重要自有设备,须提供设备购置发票或购置合同彩色扫描件或其它可以证明其为自有及协议自有的证明材料, 且所附证明材料可以证明设备规格及型号满足询比文件要求 , 公司名义或者股东名义下的设备均可视为满足要求,但是需要提供股东证明资料。未附证明材料的设备在设备审查时视为没有该项设备。 未带 * 号的设备只需在 响应文件 中填报,无需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