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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江口市库区流域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及污水资源化利用一期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服务(HBDJ-202508SZ-027001001)招标公告

  • 2025-08-15

项目名称: 丹江口市库区流域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及污水资源化利用一期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服务(HBDJ-202508SZ-027001001)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HBDJ-202508SZ-027001001

招标公司: 十堰市生态环境局丹江口分局

采购标的物: 施工图设计服务宣传牌交通警示牌

项目地区:湖北 十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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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丹江口市库区流域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及污水资源化利用一期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服务(HBDJ-202508SZ-027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DJ-202508SZ-027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丹江口市库区流域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及污水资源化利用一期项目已由丹江口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丹发改地区【2025】11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十堰市生态环境局丹江口分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污染防治专项资金与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十堰市生态环境局丹江口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习家店镇、蒿坪镇、均县镇、六里坪镇、浪河镇、土关垭镇、凉水河镇、石鼓镇、丁家营镇、官山镇、龙山镇、三官殿街道办事处、丹赵路街道办事处、牛河林区、盐池河镇、大沟林区。

建设规模:1.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及资源化利用。新建污水处理站30座,处理规模为1m³/d-50m³/d;改造污水处理站42座,处理规模为1m³/d-40m³/d;新建污水收集管网65.79km,设计管径DN110、DN200、DN300等,配套污水检查井、沉泥井、拆除及路面恢复等工程。2.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规范化建设。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规范化建设新增隔离网600米,界标47个,交通警示牌40个,宣传牌20个,视频摄像头2个,浮排920米。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按照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建设内容和规模进一步细化方案,完成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实施过程中与设计相关的其他配合工作。提交经招标人认可的初步设计成果及并通过主管部门审批,提交招标人认可的施工图设计成果。具体以发包人委托的设计任务为准。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09-22。其中:/。

2.3其他:合同估算价:160.0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投标人投标人近3年(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3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 1项合同金额在90万元以上污水处理工程设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扫描件、合同协议书扫描件、中标公示官方网站网页截图及链接;(4)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同时具备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和环境类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投标人近6个月(2025年2-7月)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扫描件;(5)投标人近3年平均利润大于0元,须提供2022、2023、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扫描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08月16日至2025年08月20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9月09日 09时00分

6.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7.投标相关事宜

在开标时按照规定的时间内签到,收到投标文件解密消息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投标文件解密。。

8.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十堰市生态环境局丹江口分局

代理机构: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丹江口市右岸武当大道

地址:

丹江口市丹江大道明珠新天地三楼

邮编:

442700

邮编:

442700

联系人:

李女士

联系人:

刘女士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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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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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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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5年08月15日

备注:行业主管部门:十堰市生态环境局丹江口分局 地址:十堰市丹江口市右岸武当大道 联系电话(传真):查看完整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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