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扰载荷无人机系统集成采购项目流标暨二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2025-JH15-W3034K)
- 2025-09-08
项目名称: 干扰载荷无人机系统集成采购项目流标暨二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2025-JH15-W3034K)
项目编号: 2025-JH15-W3034K
采购标的物: 干扰载荷无人机系统集成
项目地区:湖北 武汉
干扰载荷无人机系统集成采购项目于2025年8月19日-8月26日首次发布了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截至谈判前,确定参与本项目谈判的有效供应商不足3家,不满足谈判条件,作流标处理。现再次发布采购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谈判。
一、项目名称: 干扰载荷无人机系统集成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2025-JH15-W3034K
三、采购内容: ( 需求参数详见采购文件 )
1. 名称及数量、单位:干扰载荷无人机系统集成1套
2. 最高限价:200.00万元
3. 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0天内交付
4. 交货地点:湖北省武汉市
5. 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 参与此项采购活动的供应商:①未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②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③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④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⑤未被军委后勤保障部、装备发展部列入“采购活动违规供应商名单”、“装备承制单位失信名单”或不在相应限制措施的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其他必要的相关特定资质: 报价供应商应具备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5 年 9 月 8 日至 9 月 15 日(08:30—11:30,15:00—17:00)(北京时间,工作日)
(二)申领地点:湖北省武汉市
(三)申领方式:线下申领
六、报价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受理开始时间: 2025 年9月24日8:30(北京时间)
(二)报价截止时间: 2025 年9月24日9:30(北京时间)
(三)报价地点: 湖北省武汉市
(四)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谈判时间、地点:
(一)谈判时间: 2025 年9月24日9:30(北京时间)
(二)谈判地点: 湖北省武汉市
八、样品: □本项目需要/√本项目不需要
九、现场踏勘: □本项目需要/√本项目不需要
十、标前答疑会: □本项目需要/√本项目不需要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上发布: 无。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一)根据相关通知要求自2023年4月1日起,军队采购网关停旧版供应商库,供应商参加我单位组织实施的军队物资工程服务采购活动,必须事先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实行凡采必入。 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 ,并将已完成注册的截图或短信等证明发送至我单位确认, 未完成注册的不得参加后续采购活动 。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 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 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分包或转包。
(四) 本项目采取线下报名领取方式,需提前预约采购机构联系人,确认报名相关程序。报价单位携带资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核合格后领取谈判文件。( 无论最终是否参加报价,报价单位领取的光盘均需返还 )
(五) 接受报名时供应商须递交的材料 (请看清楚要求,需按照下列顺序及要求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名资料1份) :
1 ) 企业单位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法人证书;军队单位不作要求)(复印件加盖公章);【公告附件1】
2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公告附件2】
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未到现场时需提供),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实行总部制管理的供应商,子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但其子公司人员的社保、人事关系依然在母公司,人员社保由母公司缴纳,供应商在报价时应提供 母公司缴纳社保证明 、 用工合同 ,以及 能够证明公司之间存在上述关系的证明资料 , 证明资料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下载打印的两家公司的股权关系图 );【公告附件3】
4 )供应商承诺声明(承诺声明应当包含:①供应商诚信承诺、②保密承诺、③诚信责任保证金承诺、④未被列入违法失信名单承诺、⑤关联关系企业不参与采购活动承诺、⑥前3年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⑦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⑧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⑨具备履约专业能力的书面声明 、 ⑩投标保证金承诺 。)【公告附件4】(非报名资料必须项,报名阶段可自愿提供帮审)
5 )最近一年内(报价时间截止前)任意6个月纳税的证明材料【根据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对账单等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税种和缴纳所属时期(认定税种不包括个人所得税);军队单位不作要求;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主管税务机关近6个月内(报价截止时间前)开具的《无欠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公告附件5】(非报名资料必须项,报名阶段可自愿提供帮审)
6 )最近一年内(报价时间截止前)任意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根据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保(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险种和缴纳所属时期;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报价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实行总部制管理的供应商,子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但其子公司人员的社保、人事关系依然在母公司,人员社保由母公司缴纳,供应商在报价时应提供 母公司缴纳社保证明 、 用工合同 ,以及 能够证明公司之间存在上述关系的证明资料 , 证明资料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下载打印的两家公司的股权关系图 ),(复印件加盖公章);【公告附件6】(非报名资料必须项,报名阶段可自愿提供帮审)
7 ) 报价供应商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3年审计报告( ①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 )、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②a.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 b. 若军队单位、事业单位选择提供审计报告,但报告不完全符合《军队采购文件标准文本(2.0版)》要求的内容要素的,通常不能通过资格性审查,除非其所在行业领域对审计报告内容另有特殊规定(须附规定截图)。 c.基于部分供应商反映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中的表格、数据不全,不利于评分,供应商在报价文件中也可以同时提供 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 和 审计报告 两份材料。但评分时评审委员会认可哪份材料中的数据由专家决定。③军队单位、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成立不足3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供。④审计报告时间特别说明:本项目报价截止时间在2025年6月1日(不含)前的,近3年财务报表指上年度之前的3年 (不含上年度),即2021年、2022年、2023年度。本项目报价截止时间在2025年6月1日(含)后的,近3年财务报表指本年度之前的3年(含上年度),即2022年、2023年、2024年度。特别说明除外。 ) (复印件加盖公章);【公告附件7】(非报名资料必须项,报名阶段可自愿提供帮审)
8 )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不同报价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根据《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判定;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作要求);【公告附件8】
9 )国军标(GJB)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或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若已通过ISO或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但证书未下发的,须提供相应证书制发单位出具的已通过认定审查具备ISO或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证明材料)(二证合一则无需提供,仅提供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
相关表格及内容见本公告附件 。
因复印件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报价人自行负责。报价人同时对递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因提供虚假材料、信息、承诺等影响采购活动的,导致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人承担,我室将报请相关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说明:以上要求为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的报名条件,仅作为发放采购文件依据。凡领取采购文件的报价人,其具体报价资格将由评审委员会根据谈判当天报价人递交的报价文件及现场查询内容(详见采购文件《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表》要求)内容判定。
十三、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申老师
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联系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11:30、下午15:00-17:00
十四、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联系人: 张先生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