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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都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本级]2025年9月6台作业车辆购买保险服务

  • 2025-09-23

项目名称: [宜都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本级]2025年9月6台作业车辆购买保险服务

招标公司: 宜都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中标公司: 长江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宜昌中心支公司

采购标的物: 环卫作业车辆保险服务

项目地区:湖北 宜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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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编号: 都城管合审字BGSB[2025]109号

二、合同名称: 2025年9月6台环卫作业车辆保险服务合同书

三、项目编号: 无

四、项目名称: 2025年9月6台作业车辆购买保险服务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 宜都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本级

2.地 址: 宜都市陆城清江大道137号

3.联 系 方 式: 查看完整信息

4.供应商(乙方): 长江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宜昌中心支公司

5.地 址: 宜昌市西陵区东山大道95号

6.联 系 方 式: 查看完整信息

六、合同主要信息

1、服务内容:

环卫作业车辆(鄂E40507、鄂E48038、鄂E55813、鄂E38765、鄂E68795、鄂E48903

)保险服务

2、服务要求: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通知及时签发车辆保单,做到上门服务,承担对甲方提供出险索赔程序和保险知识咨询服务的义务。勘查、定损、赔付应达到以下要求:勘查时限:(1)、在甲方报案后,宜都市陆城地区内30分钟内到达、市内其它地区1小时内到达;(2)、定损时限:事故车辆到达修理厂后,3000元以下的小额案件30分钟内定损;3000--10000元4小时完成定损:10000元以上的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定损(重大特殊案件达成合理定损意向);(3)、赔款支付时限:车辆出险后,索赔资料提供齐全的,从提交索赔资料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

服务保障:(1)、乙方需提供组织管理体系保证,组织专班、专人负责甲方车辆保险服务,并公布专班人员名单和联系电话。(2)、乙方在履行车辆保险服务期间不得将其义务转让或分包给其他机构。(3)、乙方应对投保车辆建立用户档案,开展跟踪服务。(4)、乙方不得限制出险次数,投保车辆在外地出险后,乙方应派专人协助甲方办理相关索赔手续。(5)、车辆保险服务实行考核管理,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不定期进行检查,乙方应主动配合。

3、服务期限: 一年

4、服务地点: 宜都市陆城清江大道137号

七、验收日期: 2025-09-23

八、验收组成员: 吴海琼 杨英军 李双双

九、验收意见: 验收合格

十、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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