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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开公司】鄂西北分公司2025年车辆租赁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 2025-09-30

项目名称: 【高开公司】鄂西北分公司2025年车辆租赁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招标公司: 湖北省高速公路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车辆租赁服务机动车强制保险高速公路日常应急专项养护项目

项目地区:湖北 十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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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开公司】鄂西北分公司2025年车辆租赁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5-09-30

鄂西北分公司 2025 年车辆租赁服务 询比采购 公告

1. 询比采购条件

湖北省高速公路实业开发有限公司已承接 湖北交投 鄂西北 运营公司 共计 653.403 公里 高速公路日常、应急、专项养护 项目,授权湖北省高速公路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鄂西北分公司 作为本项目的管理人。根据项目 管理 的需要,湖北省高速公路实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采购 人 ” )现委托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采购代理机构 ” )对 鄂西北分公司 2025 年车辆租赁服务(以下简称 “ 本项目 ” )组织询比采购。

2. 项目概况与 询比采购 范围

2.1 项目 概况

项目名称: 鄂西北分公司 2025 年车辆租赁服务 采购。

服务 地点:湖北省 十堰市 ,根据采购人具体项目部所在驻地分别按需配送,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2 询比采购 范围及服务单位数量

本次 询比采购 范围为 鄂西北分公司 车辆租赁 1 6 台(包括但不限于 提供合格型号车辆 、 驾驶人员、 售后服务及 定制服务,如 皮卡 进场时需为工程黄,并按照要求统一改成标识喷涂,改装费用已包含在租赁价格中。共 划分为 1 个 合同 包,具体工作内容详见附件 1 。

本次 采购合同 服务预估数量为 1 6 台( 比亚迪宋 L-DMI 9 台、别克 GL8 新能源 1 台、长城金刚炮 6 台 如要求型号车辆因停产或更新迭代根据采购人要求更换同级别车辆(更换的车辆官方指导价不得低于原型号车辆官方指导价),具体型号由双方协商确定。

2.3 服务期限

本项目 单车租赁服务期 限 3 年 , 分两个阶段实施 ,租赁车辆分批次进场 ,第一 批次 计划 起租日期 202 5 年 10 月, 第二批次计划起租日期为 2025 年 1 1 月, 第三批次计划起租日期为 2026 年 1 月。 实际起租日期 根据 甲方实际需求 以 甲方通知为准 , 根据实际租赁车辆进场情况,分批次签订合同,分别明确具体租赁期限及相关信息 。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 询比采购 要求申请人必须为湖北交投集团 电子采购平台(网址: ) 注册供应商 ,应 具备的资格条件见 附件 2 。

3.2 本次询比采购 不 接受联合体申请,否则,相关申请将被否决。

3.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个合同包的申请。否则,相关申请将被否决。 (注 : 前述单位负责人指营业执照上标明的法定代表人;前述管理关系是指非股权关系的不同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前述控股关系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 ① 根据《公司法》第两百六十五条第 ( 二 ) 款之规定 : 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超过百分之五十或者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超过百分之五十。 例 1:A 公司持有 B 公司股权超过 50%( 以 50.5% 为例 ) ,此时 A 公司和 B 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例 2:A 公司持有 B 公司股权超过 50%( 以 50.5% 为例 ) , B 公司持有 C 公司股权超过 50%( 以 50.5% 为例 ) ,此时 A 公司和 C 公司也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②A 公司和 B 公司分别持有 C 公司 50% 股份, A 公司与 C 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时,应提供 A 公司不是 C 公司控股股东的证明材料,否则 A 公司不得与 C 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③ 根据《公司法》第两百六十五条第 ( 二 ) 款之规定 : 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低于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例 :A 公司持有 D 公司 49% 出资额或股份, B 公司持有 D 公司 31% 出资额或股份, C 公司持有 D 公司 20% 出资额或股份。以 A 公司和 B 公司为例,若 B 公司将其持有对 D 公司的表决权委托或授权 A 公司,使得 A 公司和 B 公司的持有 D 公司的出资额或股份总和 (49%+31%=80%) 大于 50% ,此时 A 公司不得与 D 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④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控股关系。

3.4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况(信誉最低要求):

3.4.1 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3.4.2 处于被交通运输部或湖北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出禁止进入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

3.4.3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 1 )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 2 ) 在 “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 ( /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3 ) 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 4 ) 其他在 “ 信用中国 ” 网站( / )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 5 ) 上一年度信用评级被 湖北交投集团 或 采购人 评为 D 级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 6 ) 近三年度被列入 湖北交投集团 “ 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 或 采购人 “ 黑名单 ” 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3. 5 申请人如成交,采购人将依据 采购人 相关供应商管理办法 对成交人进行考核。

3. 5 .1 对于合同履行过程中资源配置、工作规范性、服务管理能力、合同履约能力等方面履行良好的成交人,将被 采购人 列为优秀 或核心供应商 ( A 或 A A 级 ),在 采购人 及其子(分)公司后续合作任务的承接过程中可获得加分权力增加成交概率。

3. 5 .2 对于合同履行过程中资源配置、工作规范性、服务管理能力、合同履约能力等方面履行较差的成交人,将被列为较差 供应商 ( D 级), 一年内不能承接 采购人 及其子(分)公司后续合作任务。

3. 5 .3 有如下违约行为的申请人,不得参与本次询比采购,同时对于有如下违约行为的成交人, 采购人将依据相关供应商管理办法,采用处罚措施,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约谈警示、通报批评、暂停交易资格直至不良行为终止、罚金、列入湖北交投集团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对于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自公示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在采购人及其子(分)公司承接任何业务。

( 1 )被确定为成交人后,无正常理由,拒不签订合同的;

( 2 )转包或违法分包中标(选)项目的;

( 3 )故意停工、拖延工期,或因队伍原因进度长期滞后无进展,或不服从现场管理,殴打管理人员,围攻、威胁项目部的;

( 4 )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质量责任事故,较大及以上环境事件的;

( 5 )发生恶意欠款(如拖欠农民工工资)、引起经济纠纷或造成恶劣影响 的;

( 6 )恶意终止合同、中途退出或转款潜逃的;

( 7 )以缠访、闹访、围堵及恶意诉讼等手段表达诉求,影响 采购人 或其子(分)公司正常工作秩序,损害 采购人 或其子(分)公司正当利益的;

( 8 )利用网络、报刊等媒体传播虚假信息,对 采购人 或其子(分)公司名誉或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的;

( 9 )存在行贿、赠送礼品礼金违反廉洁纪律等行为,被定性为违法处理的;

( 10 )在采购程序中,因隐瞒真实情况被确定为成交人的;

( 11 )采用不正当手段妨碍、排挤其他 供应商 的;

( 12 )与其他 供应商 之间相互串通,事先商定报价或合谋使之被确定为成交人的;或与采购人串通的;

( 13 )利用农民工工资套取工程款的;

( 14 )与农民工签署的合同信息不真实,导致农民工权益受损的;

( 15 )以提供虚假或伪造资料骗取入库,后经查实;

( 16 )采用恶意举报等方式干扰 采购人 或其子(分)公司采购行为的。

3. 5 .4 对于有上述 3. 5 .3 项所列违约行为的成交人,采购人有权直接解除合同,并清退出场,同时不免除成交人对已完部分工程量应承担的合同责任,履约担保采购人有权不予退还。

4 . 询比 采购 文件 的获取

4 .1 凡有意参加 的申请人 ,应当在湖北交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 “ 平台 ” )(网址: /ebidding/ )进行注册登记 。

4 .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5 年 9 月 30 日至 2025 年 10 月 10 日 24 时 00 分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 平台 ” ,在所 参与合同包 下载 采购 文件。未按规定从 “ 平台 ” 下载 采购 文件的, 采购 人 ( “ 平台 ” )拒收其 申请 文件。

4.3 采购文件下载时须支付 平台服务费 1000 元 / 合同段 , 一经支付不予退还 。

5 . 申请文件的递交 开启 及相关事宜

5.1 申请文件递交截止 及开启 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1 日 9 时 30 分 。

5.2 申请文件的递交方式 : 申请人应当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 “ 平台 ” ,选择参与合同包将加密的电子申请文件,通过 CA 数字证书上传。申请人完成申请文件上传后, “ 平台 ” 即时向申请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申请文件,采购人( “ 平台 ” )将拒收。

5.3 申请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标环节需要使用 CA 数字证书。 CA 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 “ 平台 ”— 帮助中心 —CA 办理)。

5.4 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考察,且不召开预备会,申请人有任何疑问可以书面或电话形式通知采购人。如申请人需要踏勘现场,踏勘期间,采购人将予以配合,但费用由申请人自理。在踏勘现场过程中,申请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采购人均不负责。

6. 评审办法

本次 询比采购 评审办法采用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采购公告在湖北交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 网址: /)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湖北省高速公路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龙阳大道 9 号

邮政编码 : 430000

联 系 人:勾女士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 : 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 28 号湖北交投大楼西塔光明中心 34 楼

邮政编码: 430071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监管部门 : 中共湖北省高速公路实业开发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

地 址 : 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龙阳大道 9 号

联系方式 : 查看完整信息

异议渠道 : 供应商登录 “ 平台 ” 在 “ 异议管理 ” 菜单以书面形式提出

2025 年 9 月 30 日

附件 1 :

租赁服务 内容

合同包

项目 地点

主要租赁内容

及服务内容

备注

第 1 合同包

湖北省十堰市,根据采购人具体项目部所在驻地分别按需配送,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1. 比亚迪 L-DMI 9 台( 7 台申请人需配备驾驶员, 2 台采购人配备驾驶员);

2. 别克 GL8 新能源 1 台(采购人配备驾驶员);

3. 长城金刚炮 6 台(申请人配备驾驶员)。

1. 申请人车辆保险费(机动车强制保险、车损险、每座赔付额度不低于 10 万元,车上人员责任险、赔付额度不低于 300 万第三者责任保险)

2. 轻型普通货车进场时进场时颜色必须为工程黄,并按采购人要求进行标识喷涂改装等,标识喷涂改装费用已包含在租赁价格中。

3. 车辆要求 为全新车,申请人 承诺提供车辆为自有车辆 。

附件 2 :

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合同包

资质要求

第 1合同包

具 有 独立的法人资格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注: 1 . 申请人 应提供营业执照 的 扫描件。

2 . 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 且变更内容影响本次申请 的 申请人 ,应提供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营业执照、相关证书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 ( 业绩最低要求 )

合同包

业绩要求

第 1 合同包

近 3 年内独立承担过一 项 车辆租赁服务 项目的 业绩。

注: 1. 申请人应提供近 3 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 近 3 年是指 2 022 年 1 月 1 日至递交申请文件截止日 )来承担的类似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合同协议书应含有:项目名称,甲、乙方单位名称,服务内容,甲、乙方签字盖章等内容。如果合同不能反映上述要求的业绩内容,可由甲方出具有效证明。如无合同协议书或合同协议书及甲方证明不能反映上述要求的业绩内容,采购人在对申请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将不考虑该业绩。

2. 申请人 以任何联合体形式承担的业绩均视为不满足最低业绩要求。

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 ( 信誉最低要求 )

合同包

信誉要求

第 1 合同包

不得存在下列情况(信誉最低要求):

1. 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2. 处于被交通运输部或湖北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出禁止进入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 1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 2 )在 “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 ( /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3 )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 4 )其他在 “ 信用中国 ” 网站( / )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 5 )上一年度信用评级被 湖北交投集团 或 采购人 为 D 级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 6 ) 近三年度被列入 湖北交投集团 “ 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 或 采购人 “ 黑名单 ” 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

注: 申请人须 对 以上( 1 )、( 2 )、( 4 )信用状况 应 附指定网站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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