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猇亭工业园区危化品停车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二期)施工招标公告

  • 2025-10-01

项目名称: 猇亭工业园区危化品停车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二期)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公司: 宜昌市新中盛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危化品停车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地区:湖北 宜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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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猇亭工业园区危化品停车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二期) ,已由宜昌市猇亭区发展和改革局以 “ 宜猇发改审批 [2025]160号 ”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及争取上级补助资金 。招标人为 宜昌市新中盛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猇亭工业园区危化品停车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二期)施工

2、建设地点:湖北省宜昌市猇亭区

3、建设规模:新建一栋5层办公楼,建筑面积为7078.93平方米;2栋丙类仓库,建筑面积合计8280平方米,1座消防水罐,40个危化品停车位,厂区内部道路以及市政配套设施。具体建设内容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

4、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5、工期要求:270日历天。

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7、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避免发生一般性安全事故,杜绝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须上传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须上传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

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须上传证书原件扫描件)

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 1)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其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申请人,且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须上传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扫描件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扫描件 (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 2)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同时担任其他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

5、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须上传学历证书和职称证原件扫描件)

6、拟派项目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 1)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总配备人数不少于8人,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2人,质量员不少于1人,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至少配备2人。

( 2)如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中有退休人员,需提供相关人员退休证且从业年龄符合相关规定以及聘用合同。

( 3)施工员、质量员须具备岗位证。(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原件截图)

( 4)专职安全员不少于2人[专职安全员中须具备负责土建安全管理的专职安全员(具备C2证或C3证)和负责机械安全管理的专职安全员(具备C1证或C3证);未实行C1、C2、C3证书分类的外省建筑企业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视为C3证件]。(须上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 5)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至少配备2人[⑤中五大员可相互兼任,但应具备以上5类人员证书,与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专职安全员不可相互兼任]。(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截图)

( 6)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专职安全员不得同时在其他建筑工程项目中任职。经建设单位同意,建设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可在宜昌地区范围内担任不超过3个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须上传承诺函[格式自拟]原件)

( 7)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应上传2025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由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的原件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申请人或其分公司。

补充说明: 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湖北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承揽本省工程项目组建的施工项目部,其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查询其真伪(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或链接),或提供由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机构)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

7、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8、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投标人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平均利润大于0元(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2023年、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成立时间年限不足的,应提供已有的财务报表或其他财务证明材料,以及组建、改制或重组等证明材料;成立不足1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投标人用于投标项目(标段)的流动资金不应少于450万元。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为: / ) -工程建设-网上办事,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5年09月30日至2025年10月15日18时0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 标将被拒绝。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年10月29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开标会

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 2号)7楼703室组织网上开标。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实体 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八、是否采用 “评定分离”:否

九、信息发布开始时间: 2025年09月30日

十、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 )。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昌市新中盛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宜昌市猇亭区正大路 27号

联系人:罗楠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 108号兴业银行大厦五层

联系人:张晨、廖紫辉、郑涵、姚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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