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正文

商标假冒的一批酱香型白酒(53%vol,500ml)

  • 2025-11-12

项目名称: 商标假冒的一批酱香型白酒(53%vol,500ml)

项目编号: GR2025HB1002541

招标公司: 恩施市国有资产清理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项目地区:湖北 恩施

免费查看原文

商标假冒的一批酱香型白酒(53%vol、500ml)

挂牌日期:2025-11-11 信息来源: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编号 GR2025HB1002541

项目名称 商标假冒的一批酱香型白酒(53%vol、500ml)

资产类别 其他资产

转让方名称 恩施市国有资产清理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挂牌价格 1.8万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 5

挂牌日期 2025-11-11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转让说明事项 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5400元交易保证金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恩施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谷联交所恩施公司)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时17:00前到达公司指定账户为准);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2、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凭交款通知书及转让方生成的付款码将本项目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价款交清后当日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3、转让方提出:(1)由于标的物存放位置较为特殊,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后,可以与光谷联交所恩施公司工作人员联系,安排时间统一前往标的物存放现场勘察,本次转让标的是以现状进行交易,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为由拒绝按现状接收该标的;(2)该批资产现存于指定仓库,受让方须服从交易所统一安排,在指定时间前往标的存储现场完成取货,标的资产一经受让概不接受退换;(3)受让方需在交纳全部交易价款及产权交易服务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转让标的的清点、移交、运输等工作,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签字移交确认单后的保管和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纠纷均由受让方承担。4、本次交易转让方及受让方双方应支付给光谷联交所恩施公司的产权交易服务费均由受让方承担。本项目若协议成交,受让方承担交易双方交易服务费标准为成交金额的0.85%(即双边共计1.7%);若竞价成交,受让方承担交易双方交易服务费标准为成交金额的2%(即双边共计4%),提请各意向受让方注意。5、成交后,若受让方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不足以抵扣本项目交易服务费的,则受让方须在签订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产权交易服务费到光谷联交所恩施公司指定专用账户,并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一一个人中心一一支付订单,完成对产权交易服务费的确认付款操作。6、意向受让方应完全认可由湖北长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对本次处置项目出具的评估报告书(鄂长信评报字【2025】第172号)中的全部内容,对本次转让资产的现状、性质、用途不持任何异议。

免费查看最新招中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