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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冶天工中原公司湖北咸宁桂花至汀泗高速公路(咸宁南外环)与京广铁路交叉工程1-55m钢混组合梁工程机械租赁询价采购

  • 2025-11-18

项目名称: 中冶天工中原公司湖北咸宁桂花至汀泗高速公路(咸宁南外环)与京广铁路交叉工程1-55m钢混组合梁工程机械租赁询价采购

项目编号: 201305中原-2025-2322-机械租赁-XJ205

招标公司: 中冶天工集团天津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汽车吊租赁钢混组合梁工程机械租赁钢混组合梁机械租赁

项目地区:湖北 咸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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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价通知书编码:20251107565

采购联系人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询价通知书名称:中冶天工中原公司湖北咸宁桂花至汀泗高速公路(咸宁南外环)与京广铁路交叉工程1-55m钢混组合梁工程机械租赁询价采购

采购联系人:曲女士

询价 采 购 公告

中冶天 工中原公司 湖北咸宁桂花至汀泗高速公路(咸宁南外环)与京广铁路交叉工程 1-55m钢混组合梁 机械租赁 进 行 询价 采购,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购编号: 201305 中原 -202 5 - 2322 - 机械租赁 -XJ205

二、采购项目名称: 中冶天工 中原公司 湖北咸宁桂花至汀泗高速公路(咸宁南外环)与京广铁路交叉工程 1-55m钢混组合梁 工程 机械租赁 询 价采购

三、项目概况及 采购内容:

( 1)暂定租赁机械设备内容: 湖北咸宁桂花至汀泗高速公路(咸宁南外环)与京广铁路交叉工程位于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汀泗桥镇, 桥梁全长 378.5m,桥宽32.26m,设计为双向4车道,设计速度120km/h,桥梁结构形式采用1×55钢混组合梁+3×30m现浇箱梁+2×30m现浇箱梁+2×70m T构(整幅)+1×30m现浇箱梁。其中1×55钢混组合梁跨越107国道,交叉角度58.3°,钢混梁端部梁高2.8m,中间部位梁高3m,左右幅各3榀钢混梁, 每榀分 3个节段吊装 ;租赁 400t汽车吊1台(含配重、组装费用等)、25t汽车吊1台,共计55台班, (详见采购清单),【不含】设备 的安装拆卸 。

( 2)交付地点: 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汀泗桥镇咸宁南外环与京广铁路交叉工程项目 1-55m钢混组合梁工程项目工地, 项目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贺砚龙 查看完整信息

( 3)交付时间: 合同签订后 7 日内交付或预计在 2026 年 1 月 5 日 前交付, 具体交付时间 ,合同签订后,以《物资进场计划》通知数量、时间为准。报价响应人承诺通过积极措施满足采购人制定的总工期及节点工期(含相关调整工期)的要求。

( 4)租赁期限: 暂定租赁期限:自 2025 年 11 月 25 日至 2026 年 1 月 5 日,共计 40 天 ( 400t汽车吊租赁时间预计2025年12月1日至2025年12月20日;25t汽车吊预计2025年11月25日至2026年1月5日 ) , 实际起租日为设备通过验收并实际使用之日,实际截止日为采购人发出的设备停用通知之日。

公告未尽事宜详见询价文件。

四、报名须知:

报价响应人可登录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管理平台 ( /, 以下简称 “采购模块” ) 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并依据文件要求于采购模块上在报价截止日前进行网上报价。 (注意:报价响应人需持有平台的 CA证书), 未注册的供应商可填报企业相关资料,可按采购模块要求自行进行网络免费注册认证。

采购模块询价编码: 2 0251107565 。

报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 详见询价文件;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五、 报价截止时间及报价揭示时间 : 以 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链管理平台 采购模块最终 发布时间为准

六、 六、采购联系方式

采购人 : 中冶天工集团 天津 有限公司

联系人: 曲女士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箱: 441343426@qq.com

联系 地址 : 天津空港经济区西二道 88号

采购组织机构: 中冶天工集团 中原 公司经营预算部

时 间: 2 025 年 1 1 月 1 7 日

序号 物资描述 计量单位 采购数量 税率 交货日期 报价需求

1 汽车吊租赁 25t 台班 40.0 0.09 2025-11-24 1.结算及付款方式:(1)结算方式:每月上报租赁费暂结手续,按实际发生台班数确定费用(9小时为一个台班),设备租赁合同执行完毕后 ,须按采购人制式格式办理最终结算。 (2)付款方式:采购人收到成交人开具合规的税率为9%(如遇国家政策税率变化,不含税价格不变,税金按调整后的税率计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之日起,7天内支付暂结金额的70%,合同执行完毕,须按照采购人制式格式办理最终结算,采购人收到成交人按双方结算金额开具的发票后,余款在30天内付清。支付方式:一年期银行供应链支付,如使用现汇支付按一年期2.9%扣除供应链金融服务费用(采取供应链方式付款,报价响应人全力配合办理相关手续,供应链金融服务费用由报价响应人承担,已包含在报价单价中)

2 汽车吊租赁 400T 台班 15.0 0.09 2025-11-24 1.结算及付款方式:(1)结算方式:每月上报租赁费暂结手续,按实际发生台班数确定费用(9小时为一个台班),设备租赁合同执行完毕后 ,须按采购人制式格式办理最终结算。 (2)付款方式:采购人收到成交人开具合规的税率为9%(如遇国家政策税率变化,不含税价格不变,税金按调整后的税率计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之日起,7天内支付暂结金额的70%,合同执行完毕,须按照采购人制式格式办理最终结算,采购人收到成交人按双方结算金额开具的发票后,余款在30天内付清。支付方式:一年期银行供应链支付,如使用现汇支付按一年期2.9%扣除供应链金融服务费用(采取供应链方式付款,报价响应人全力配合办理相关手续,供应链金融服务费用由报价响应人承担,已包含在报价单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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