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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开工程设备分公司】工程设备分公司2025年武汉市三环线野芷—青菱高架桥桥墩加固工程劳务分包及设备租赁项目(第二次)询比采购公告

  • 2025-11-20

项目名称: 【高开工程设备分公司】工程设备分公司2025年武汉市三环线野芷—青菱高架桥桥墩加固工程劳务分包及设备租赁项目(第二次)询比采购公告

招标公司: 湖北省高速公路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搅拌机自卸汽车装载机

项目地区:湖北 武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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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开工程设备分公司】工程设备分公司2025年武汉市三环线野芷—青菱高架桥桥墩加固工程劳务分包及设备租赁项目(第二次)询比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5-11-20

工程设备分公司 2025 年武汉市三环线野芷—青菱高架桥桥墩加固工程劳务分包及设备租赁项目(第二次) 询比采购公告

1. 询比采购条件

湖北省高速公路实业开发有限公司已承接 武汉市汉阳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六公司武汉市三环线野芷 —青菱高架桥桥墩加固 工程 项目 。 根据项目进展情况的需要, 湖北省高速公路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 采购 人 ” ) 现委托 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 采购代理机构 ” ) 对本项目 工程设备分公司 2025 年武汉市三环线野芷—青菱高架桥桥墩加固工程劳务分包及设备租赁项目(第二次) 组织询比采购 。

2. 工程概况与询比采购范围

2.1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设备分公司 2025 年武汉市三环线野芷—青菱高架桥桥墩加固工程劳务分包及设备租赁项目(第二次)

工程地点: 湖北省武汉市

2.2 询比采购范围

湖北省高速公路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工程设备分公司 2025 年武汉市三环线野芷—青菱高架桥桥墩加固工程劳务分包及设备租赁 项目的 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等全部工作 , 工程所需的 钢护筒、 块石、 毛渣 等主材由甲方统一限量供应(甲供材料明细详见第四章《 甲方供应主要材料一览表 》) 。 共划分为 1 个合同包,具体工作内容 详见附件 1 。

2.3 工期要求

计划 202 5 年 11 月 根据采购人通知 进场,计划工期 7 个月( 2025 年 11 月至 202 6 年 6 月) ,具体根据采购人现场情况及任务承接情况,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 须为 湖北交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网址: ) 注册供应商 , 应具备的资格条件见附件 2 。

3.2 本次询比采购 包 仅接受联合体申请,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家,由 劳务分包 单位和设备租赁单位组成, 劳务分包 单位须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的 劳务分包 单位和设备租赁单位法人不得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相互控股、参股关系,联合体成员方不得与其它单位组成另一联合体同时进行申请。否则,相关申请将被否决。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申请。否则,相关申请将被否决。(注 : 前述单位负责人指营业执照上标明的法定代表人;前述管理关系是指非股权关系的不同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前述控股关系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 ① 根据《公司法》第两百六十五条第 ( 二 ) 款之规定 : 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超过百分之五十或者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超过百分之五十。 例 1:A 公司持有 B 公司股权超过 50%( 以 50.5% 为例 ) ,此时 A 公司和 B 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例 2:A 公司持有 B 公司股权超过 50%( 以 50.5% 为例 ) , B 公司持有 C 公司股权超过 50%( 以 50.5% 为例 ) ,此时 A 公司和 C 公司也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②A 公司和 B 公司分别持有 C 公司 50% 股份, A 公司与 C 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时,应提供 A 公司不是 C 公司控股股东的证明材料,否则 A 公司不得与 C 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③ 根据《公司法》第两百六十五条第 ( 二 ) 款之规定 : 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低于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例 :A 公司持有 D 公司 49% 出资额或股份, B 公司持有 D 公司 31% 出资额或股份, C 公司持有 D 公司 20% 出资额或股份。以 A 公司和 B 公司为例,若 B 公司将其持有对 D 公司的表决权委托或授权 A 公司,使得 A 公司和 B 公司的持有 D 公司的出资额或股份总和 (49%+31%=80%) 大于 50% ,此时 A 公司不得与 D 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④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控股关系。 )

3.4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况(信誉最低要求):

3.4.1 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3.4.2 处于被行业主管部门(如交通运输部或湖北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出禁止进入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4.3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 1 )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 2 ) 在 “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 ( /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3 ) 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 项目负责人 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 4 ) 其他在 “ 信用中国 ” 网站( / )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 5 ) 上一年度信用评级被 采购人 列 为 D 级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 6 ) 近三年度被列入 湖北 交投集团 供应商 “ 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 或 采购人 “ 黑名单 ” 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3.5 申请人如成交, 采购人 将依据 《 湖北省高速公路实业开发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 》 对成交人进行考核。

3.5.1 对于施工过程中进度、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履行良好,且能参加攻坚、抢险救灾等任务,履约信誉良好的成交人,将被采购人列为 优秀或核心供应商( A 或 AA ) ,在 采购人 及其子(分)公司后续合作任务的承接过程中可获得加分权力增加成交概率。

3.5.2 对于施工过程中进度、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履行较差的成交人,将被采购人列为较差 供应商 ( D 级),自通报之日起一年内在 采购人 及其子(分)公司不能承接相应类别任务。

3.5.3 有如下 不良 行为的申请人,不得参与本次询比采购,同时对于有如下 不良 行为的成交人, 采购人 将依据 相关供应商管理办法,采用处罚措施,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约谈警示、通报批评、暂停交易资格直至不良行为终止、罚金、列入 交投集团 公司 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 对于列入 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的供应商,自公示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在 采购人 及其子(分)公司 承接任何业务 。

( 1 )被确定为成交人后,无正常理由,拒不签订合同的;

( 2 )转包或违法分包中标(选)项目的;

( 3 )故意停工、拖延工期,或因队伍原因进度长期滞后无进展,或不服从现场管理,殴打管理人员,围攻、威胁项目部的;

( 4 )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质量责任事故,较大及以上环境事件的;

( 5 )发生恶意欠款(如拖欠农民工工资)、引起经济纠纷或造成恶劣影响的;

( 6 )恶意终止合同、中途退出或转款潜逃的;

( 7 )以缠访、闹访、围堵及恶意诉讼等手段表达诉求,影响 采购人 或其子(分)公司正常工作秩序,损害 采购人 或其子(分)公司正当利益的;

( 8 )利用网络、报刊等媒体传播虚假信息,对 采购人 或其子(分)公司名誉或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的;

( 9 )存在行贿、赠送礼品礼金违反廉洁纪律等行为,被定性为违法处理的;

( 10 )在采购程序中,因隐瞒真实情况被确定为成交人的;

( 11 )采用不正当手段妨碍、排挤其他 供应商 的;

( 12 )与其他 供应商 之间相互串通,事先商定报价或合谋使之被确定为成交人的;或与采购人串通的;

( 13 )利用农民工工资套取工程款的;

( 14 )与农民工签署的合同信息不真实,导致农民工权益受损的;

( 15 )以提供虚假或伪造资料骗取入库,后经查实;

( 16 )采用恶意举报等方式干扰 采购人 或其子(分)公司采购行为的。

3.5.4 对于有上述 3.5.3 项所列违约行为的成交人,采购人有权直接解除合同,并清退出场,同时不免除成交人对已完部分工程量应承担的合同责任,履约担保采购人有权不予退还。

3. 5 .5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联合体牵头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方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解除的,联合体另一方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自行终止,由此造成的损失与采购人无关,采购人有权要求联合体各方一并退场。

4. 询比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的申请人,应当在湖北交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 “ 平台 ” )(网址: /ebidding/ )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 5 年 11 月 20 日至 202 5 年 11 月 23 日 2 4 时 00 分 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 平台 ” ,在所参与合同包下载采购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从 “ 平台 ” 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 平台 ” )拒收其申请文件。

4.3 采购文件下载时须支付 平台服务费 5 00 元 / 标段 , 一经支付不予退还 。

5. 申请文件的递交 开启 及相关事宜

5.1 申请文件递交截止 及开启 时间为: 202 5 年 11 月 24 日 15 时 00 分 。

5.2 申请文件的递交方式:申请人应当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 “ 平台 ” ,选择参与合同包将加密的电子申请文件,通过 CA 数字证书上传。申请人完成申请文件上传后, “ 平台 ” 即时向申请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申请文件,采购人( “ 平台 ” )将拒收。

5.3 申请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标环节需要使用 CA 数字证书。 CA 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 “ 平台 ”— 帮助中心 —CA 办理)。

5.4 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考察,且不召开预备会,申请人有任何疑问可以书面或电话形式通知采购人。如申请人需要踏勘现场,踏勘期间,采购人将予以配合,但费用由申请人自理。在踏勘现场过程中,申请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采购人均不负责。

5.5 本项目线上递交申请文件,但需各申请单位的 授权 委托 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 (附授权 委托 人身份证复印件 ) 于 2025 年 11 月 24 日 10 时 00 分 到达 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 28 号湖北交投大楼西塔光明中心 34 楼 )。

6. 评审办法

本次询比采购评审办法采用 综合评分法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采购公告在湖北交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 网址: /) 上发布。

8 .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湖北省高速公路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龙阳大道 9 号

联 系 人: 王女士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 28 号湖北交投大楼西塔光明中心 34 楼

联 系 人: 闻女士、张先生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查看完整信息

监管部门 : 中共湖北省高速公路实业开发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

地 址 : 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龙阳大道 9 号

联系方式 : 查看完整信息

异议渠道 : 供应商登录 “ 平台 ” 在 “ 异议管理 ” 菜单以书面形式提出

2025 年 11 月 20 日

附件 1 :

合同包划分表

合同包

项目 地点

主要工程内容

备注

第 1合同包

湖北省

武汉市

武汉市三环线野芷 - 青菱高架桥桥墩加固土方支护、钢护筒安装、筑岛施工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等全部工作。

工程所需的钢护筒、块石、 毛渣 等主材由甲方统一限量供应(甲供材料明细详见第四章《 甲方供应主要材料一览表 》

附件 2 :

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合同包

资质要求

第 1合同包

联合体由 劳务分包 单位和设备租赁单位组成, 劳务分包 单位需为联合体牵头人。

联合体牵头人须同时具备:

① 具有 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 具备有效的施工劳务资质或施工劳务备案证书;

③ 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联合体成员方须具备:

具有 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包含设备租赁或服务)。

注: 1 .申请人 应提供营业执照及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

2 . 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 申请人 ,应提供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营业执照、相关证书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3. 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 。

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合同包

财务要求

第 1合同包

方式 一:

近三年每年的营业收入不少于 300 万元,近三年平均净资产不少于 60 万元。

方式二:

由银行出具 (须有银行盖章) 申请日前 3 个月内( 202 5 年 8 月、 2025 年 9 月、 2025 年 10 月)的单位账户 流水证明 , 3 个 月月末账户余额平均值不少于 9 万元。

注:上述两种方式满足其中一种即可,无银行 盖 章的流水证明按无效投标处理。

注: 1.采用方式一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自公司成立以来的会计报表。若最近年度会计报表未出,则近三年时间往前推算一年。

2.采用方式二应附银行出具(须有银行盖章)申请日前3个月内的单位账户流水证明。

3.方式一方式二两种方式满足其中一种即可, 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合同包

业绩要求

第 1合同包

近 3年承担过1项 公路工程或市政工程施工或劳务作业 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或结算金额) 不低于 100 万元

注: 1. 申请人应提供近 3年 ( 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 近 3年是指 2022年1月1日至递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 ) 来承担的类似项目施工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合同协议书应含有:项目名称,甲、乙方单位名称,工作内容,甲、乙方签字盖章等内容。如果合同不能反映上述要求的项目工作内容,可由甲方出具有效证明。如无合同协议书或合同协议书及甲方证明不能反映上述要求的项目工作内容,采购人在对申请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将不考虑该项目。

2.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合同包

信誉要求

第 1合同包

不得存在下列情况(信誉最低要求):

1. 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2. 处于被交通运输部或湖北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出禁止进入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 1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 2 )在 “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 ( /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3 )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 项目负责人 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 4 )其他在 “ 信用中国 ” 网站( / )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 5 ) 上一年度信用评级被 采购人 列 为 D级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 6 ) 近三年度被列入 湖北 交投集团 “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或 采购人 “黑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注: 1.申请人须 对以上( 1)、(2)、(4)信用状况应附指定网站截图。

2. 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 。

附录 5 资格审查条件( 主要 人员最低要求 )

人员

最低数量 要求

要求

第 1 合同包

项目负责人

1

中级职称,近 3年承担过一个类似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注: 1. 项目 负责人应提供身份证、 职称 证的扫描件 , 同时应附 申请人 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 项目 负责人 20 25 年 2 月 份以来任意连续 3个月 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

2.项目负责人近3年承担过一个类似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业绩采取承诺制,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

3.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上述人员要求。

附录 6 拟投入其他主要人员 要求

人员

最低数量 要求

要求

第 1合同包

安全协管员

2

从事类似工程安全工作 3年及以上

班组长

2

具有高速公路 、市政道路 施工作业带班经历,熟悉现场作业施工组织,具有较强沟通协调能力、安全管理能力和责任心

劳务工人

40

设备操作手应熟悉 路基 类施工设备基本工作原理,较熟练掌握高速公路 、市政道路 设备的操作和常规维修保养,劳务工人应具有公路 、桥梁加固 等工程施工经验 ,较熟悉公路 、桥梁加固 施工作业内容 。

注: 1.拟投入其他主要人员仅需在“第七章 申请文件格式”中按给定的内容填报并提供《拟投入其他主要人员承诺函》,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合同履行过程中,若业主单位对人员作出相关要求,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人增加人员,成交人应无条件接受。

2.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上述人员要求。

附录 7 资格审查条件 (主要设备最低要求)

序号

设备名称

设备类型和技术指标

单位

最低数量要求

备注

第 1 合同包

1

30 T汽车吊

满足本工程需要

1

2

挖掘机

满足本工程需要

1

3

装载机

满足本工程需要

1

4

推土机

满足本工程需要

1

5

自卸汽车

满足本工程需要

1

6

混凝土输送泵

满足本工程需要

1

7

搅拌机

满足本工程需要

1

8

渣土运输车

满足本工程需要

1

9

长臂挖掘机

满足本工程需要

1

10

打 /拔桩机

满足本工程需要

1

11

抽水泵

满足本工程需要

3

12

发电机

满足本工程需要

2

注: 1.申请人须如实填报且满足最低数量要求,无需附相关证明材料。合同履行过程中,若业主单位对设备作出相关要求,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人增加设备种类及数量,成交人应无条件接受。

2.联合体成员(设备租赁单位)须满足上述设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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