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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湖北交投创新实验室建设项目(一期)(第2次)询比采购公告

  • 2026-01-12

项目名称: 【集团公司】湖北交投创新实验室建设项目(一期)(第2次)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G0342536825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公司: 湖北交投公路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

采购标的物: 实验室建设项目交通仿真系统

项目地区:湖北 武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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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湖北交投创新实验室建设项目(一期)(第2次)询比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6-01-12

湖北交投创新实验室建设项目(一期)(第 2 次)

询比采购公告

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采购代理机构 ” )受 湖北交投公路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部 (以下简称 “ 采购人 ” )的委托,对 湖北交投创新实验室建设项目(一期)(第 2 次) (以下简称 “ 本项目 ” )组织询比采购,现公开邀请潜在供应商参加竞标。

1 .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1.1 项目名称: 湖北交投创新实验室建设项目(一期)(第 2 次)

标段名称: /

1.2 采购编号: G0342536825查看完整信息

1.3 建设(交货、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4 采购内容: 本项目建设包括技术验证及测试环境、交通仿真环境及竞争性指标监测与交通仿真系统三部分。主要建设任务是搭建创新实验室统一的算力与仿真支撑平台,配置高性能服务器、 GPU 节点、工作站及国产化数据库、云计算虚拟化软件,形成支撑多场景技术验证的基础环境;同步建设交通仿真模型与管控仿真环境,实现运行过程的仿真推演与策略验证;开发竞争性指标计算与监测系统,具备竞争性指标计算、趋势研判与仿真分析等功能。项目建成后将为湖北交投高速公路数字化转型的场景验证、指标评价和仿真分析提供权威技术支撑。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采购人要求及工程量清单。

1.5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389.32 万元 , 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1.6 计划工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内,具体开始服务时间以采购人通知时间为准。

1.7 质量要求: 合格。

1.8 安全要求: 避免或减少一般安全事故,杜绝较大、重大、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1.9 其他: /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详见采购公告附录。

2.2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 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满足本条第 2.1 款、 2.2 款规定的要求;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采购项目,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2.3 本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 1 个标段竞标;每个供应商允许中 1 个标。

2.4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将被否决。

3 .采购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 ( 若为联合体竞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 ) ,应当在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 “ 平台 ” )(网址: )进行注册登记。

3.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6 年 1 月 12 日至 2026 年 1 月 16 日 23 时 59 分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 平台 ” ,在所竞标标段下载采购文件。联合体竞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从 “ 平台 ” 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 “ 平台 ” )拒收其响应文件。

3.3 采购文件下载时须支付平台服务费 500 元 / 标段,一经支付不予退还。

4 .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1 月 20 日 09 时 30 分

4.2 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

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登录 “ 平台 ” ,选择所竞标标段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通过 CA 数字证书上传。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 “ 平台 ” 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 “ 平台 ” )将拒收。

4.3 响应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启环节需要使用 CA 数字证书。 CA 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 “ 平台 ”— 帮助中心 —CA 办理)。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采购公告在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 ( 网址: /) 上发布。

6 .评审办法

本次采购评审采用 综合评分法 。

7 .其他

/

8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湖北交投公路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部

地 址: 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 28 号湖北交投大楼东塔 21 楼

联 系 人: 周先生

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 28 号湖北交投大楼西塔光明中心 34 楼

联 系 人:贾先生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监督部门:湖北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委派驻纪检八组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 26 号湖北国展中心广场东塔 19 楼

联系人:湖北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委派驻纪检八组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异议渠道 : 供应商登录 “ 平台 ” 在 “ 异议管理 ” 菜单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

采购公告附录:

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要求

同时具备:

(1)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 1 、供应商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并在“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 、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件的扫描件 ( 各项证书扫描件应包括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供应商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可不附 ) 。

3 、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副本变更记录扫描件。

4 、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要求

近 3 年独立完成一个合同金额不少于 100 万元的信息化平台或信息化系统的开发项目(应至少含服务器设备采购及软件开发)业绩。

注:

1 、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供内容清晰可辨的合同协议书的扫描件。如果提供的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应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证明材料。

2 、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近 3 年指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日(后文均以此时间约定为准)。

3 、如近年来,供应商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4 、在对供应商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供应商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供应商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5 、供应商以任何联合体形式完成的项目业绩或在中国境外完成的业绩均不予认定。

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要求

1 、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2 、供应商没有被行业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 1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 2 )在 “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 ( /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3 )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的;

( 4 )其他在 “ 信用中国 ” 网站( / )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 5 )被列入湖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

注:

1. 本表中 “ 近三年 ” 是指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往前推算的 3 年,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 供应商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供应商信誉声明,无需提供截图等证明材料。

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 ( 财务最低要求 )

要求

供应商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度流动比率(流动资产 / 流动负债)均不小于 1 。

注: 1 、供应商应填报响应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表”。

2 、证明材料应附: 2022 、 2023 、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财务报表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或损益表)及其他财务资料)及由独立于供应商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扫描件。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 、上述要求与响应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附录 5 资格审查条件(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 格 要 求

项目负责人

1

同时具备:

1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

2 、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

3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 B 类证书。

专职安全员

1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 C 类证书。

注:

1. 供应商应附上述主要人员身份证、职称证;项目经理及安全员应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建造师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址: /home )的网页截图。截图信息应至少包括姓名、注册单位、注册编号、本次要求的注册专业、有效期。

2. 供应商还需提供上述人员 2025 年 4 月份以来供应商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3. 项目经理个人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供内容清晰可辨的合同协议书的扫描件。如果提供的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应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证明材料,否则该项业绩评标时不予认可。

4.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计算机、电子、通信、自动化、电气等专业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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