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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咸土网挂G﹝2026﹞04号)

  • 2026-02-15

项目名称: 咸宁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咸土网挂G﹝2026﹞04号)

项目编号: 咸土网挂G﹝2026﹞04号

采购标的物: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项目地区:湖北 咸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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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和《咸宁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规则》等有关规定,经咸宁市人民政府批准, 咸宁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定于 2026 年 2 月 15 日至 2026 年 3 月 18 日, 在咸宁市自然资源和 城乡建设 网上交易系统( ,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公开挂牌出让 咸土网挂G﹝ 2026﹞ 04 号 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授权 咸宁市自然资源出让服务中心 具体承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地块简介(宗地的四至见挂牌宗地图)

地块编号

咸土网挂

G﹝202 6 ﹞ 04 号

宗地位置

太乙大道与孟养浩西路延伸线交汇处西南侧

土地面积(㎡)

46571.30㎡(约合69.85亩)

主要规划

指标

容积率

≤ 1

建筑

密度

≤30%

建筑

限高

24 米

绿地率

≥30%

规划用途

商业用地

出让年限

商业 40年

竞买保证金

(或提交相应银行保函)

1118万元

挂牌起始价

5589 万元

二、竞买人资格及其他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 、自然人 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等另有规定外,均可通过网上注册参加报价竞买。参加竞买须提出竞买申请,并提供竞买须知中要求提供的相应文件资料。

2. 咸土网挂G﹝ 2026﹞0 4 号地块 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出让年限40年,土地出让金为全额成交价款。自挂牌成交之日起30日内交付土地。土地权属清晰,补偿安置落实到位,没有法律经济纠纷,规划条件明确,具备动工建设基本条件。挂牌成交后,竞得人必须在成交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缴清土地成交价款。本宗土地交地责任人为咸宁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土地的基本情况咨询和瑕疵说明由市城发集团 负责解释说明及协调解决。

3. 被 相关部门列入联合惩戒黑名单的 、 在咸宁市范围内存在欠缴土地出让金未及时缴纳的、有闲置土地及其他违法用地未及时纠正的自然人、法人和组织不得参加 本次所有地块的 竞买。申请人在申购土地前须到 咸宁市自然资源出让服务中心 查询拟申购信息主体的信用信息情况。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不设底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在互联网上通过网上交易系统进行,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6 年 3 月 16 日在网上交易系统下载挂牌出让文件,办理 CA数字证书、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或提交《银行保函信息确认函》),并按挂牌出让文件规定的操作参加竞买。本次出让不接受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提出竞买申请以外其他形式(如电话、邮寄、书面、口头等)的申请。

五、本次网上挂牌缴纳保证金(或提交《银行保函信息确认函》)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3 月 16 日下午 16时,网上报价时间为 2026 年 3 月 7 日上午 8时到 2026 年 3 月 18 日上午 11时止,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经系统询问,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加价的,系统将自动转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通过竞价确定竞得人。

六、本次公开出让公告如有变更或补充,以 咸宁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网上发布的补充公告为准。

七、 咸宁市自然资源出让服务中心 对本次网上挂牌出让活动不另行组织现场踏勘和地块情况介绍,竞买人可在公告期间自行踏勘现场。

八、如果在使用湖北省咸宁市 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 网上交易系统过程中遇到问题或困难,请在分清问题类型的同时,与下列有关工作人员联系:

1.土地交易业务及网上技术咨询电话:

陈先生 : 查看完整信息 李先生 : 查看完整信息

地址:咸宁市高新区旗鼓大道 101号市民之家四楼C402室

2.数字证书办理及咨询电话:李先生:查看完整信息

地址:湖北省咸宁市温泉咸宁大道国际大厦 A座15层

咸宁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6 年 2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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