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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服务询价采购公告

  • 2026-02-24

项目名称: 宜昌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服务询价采购公告

招标公司: 宜昌市教育局

采购标的物: 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服务

项目地区:湖北 宜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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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宜昌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建设项目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就有关 建设项目 管理咨询 服务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专业机构前来报价。

一、 采购 基本情况

1. 采购 名称:宜昌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建设项目 管理咨询 服务

2. 采购人 :宜昌市教育局

3. 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4. 项目 内容 : 主要 对宜昌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在建项目 进行抽查 , 重点审核 项目建设全流程及资金使用情况 的 合规性。

5. 服务期限: 自接收资料之日起 7 个工作日 。

6. 服务地点:宜昌市教育局指定地点 。

7. 预算金额: 3.4 万元。

8. 付款方式:出具报告并通过 宜昌市教育局 验收后,一次性付清全部服务费用。

二、采购需求

(一)服务内容

本次服务 市直学校在建项目 开展全流程合规性审核, 查看 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确保 各项流程和手续 依法依规。重点 涵盖以下内容:

1. 招投标流程合规性检查:核查项目招投标全过程,包括招标公告发布、招标文件编制、投标响应、评标委员会组成、评标过程、中标公示及中标通知书发放等环节。

2. 行政审批程序合规性检查:核查项目立项、规划、施工许可、环评等各类行政审批手续 和 流程。

3. 项目决策程序合规性检查:核查项目决策过程, 包括 决策依据 、 决策会议纪要、审批文件等 资料 。

4. 资金使用合规性检查:核查超长期国债资金拨付、使用 ,包括 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及合同约定、工程进度拨付,资金使用方向符合国家规定及项目批复要求,确保资金流向明确、账目清晰、风险可控。

5. 合同签订合规性检查:核查项目各类合同(包括施工合同、监理合同、采购合同等)的签订、备案流程 等 。

6. 项目分包转包合规性检查:核查项目分包转包手续 ,确保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

7. 二次招标 内容 检查:核查项目二次招标的合规合法性,包括二次招标的启动条件、流程、公告发布、评标等环节;同时核查二次招标内容的经济合理性。对 存在 二次招标 的项目,检查 施工图、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重点核查其编制合规性、内容完整性、数据准确性及经济合理性,确保符合项目实际需求及相关规范要求。

8. 报告出具 及整改 :明确指出存在的问题、违规环节,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建议。

(二)服务要求

1. 驻场要求 。 成交机构须派出专业服务团队,在宜昌市教育局指定地点驻场办公,驻场人员数量、专业配置需满足检查工作需求 。 至少配备 2 名 具备相关专业资质、从业经验的核心人员,项目负责人 须具备 3 年及以上相关项目主审经历 。 驻场期间服从 宜昌市教育局 的统筹安排,全力配合完成检查工作。

2. 保密要求 。 成交机构及服务人员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对检查过程中接触到的项目资料、资金信息、审批文件等涉密信息、敏感信息承担严格的保密责任,不得泄露、传播、转借相关信息,不得用于本次服务以外的其他用途;服务结束后,须按要求返还全部资料,签订保密承诺书,若发生泄密行为,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

3. 专业要求 。 服务团队需熟悉超长期国债资金管理政策、教育系统建设项目相关法律法规及审批流程,具备丰富的项目检查、审计实操经验,能够精准识别项目建设及资金使用中的违规问题,提出专业、合规、可行的整改建议。

4. 进度要求:成交机构需在 宜昌市教育局 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全部检查工作,出具正式检查报告,不得无故拖延;若因项目实际情况需延长服务期限,须提前书面报备 宜昌市教育局 ,经同意后方可调整。

5. 配合要求 。 服务期间,须积极配合 宜昌市教育局 的监督、检查,及时响应 宜昌市教育局 提出的疑问及整改要求,对检查报告进行必要的修改完善,直至通过验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 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同时具备以下特定资格条件,方可参与报价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 “ 三证合一 ” 的,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提供近一年(或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机构可提供财务状况说明),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出具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提供相关专业设备清单、专业技术人员资质证明(如注册会计师证、造价工程师证等),明确驻场团队人员配置及从业经历,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需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 特定资格条件 。 具有教育系统建设项目的审计相关从业经验,需提供近三年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相关服务合同复印件(至少 1 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合同需能明确体现服务内容为教育系统建设项目审计,否则视为无效。

6. 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分包、转包,供应商须出具无分包转包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

8.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须提供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代表人参与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四、 响应文件的提交

1. 提交截止时间: 2026 年 2 月 27 日 9 时 ,逾期送达、未按要求密封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 宜昌市教育局 不予受理。

2. 提交地点:宜昌市体育场路 27 号宜昌市教育局 9012 室。

3. 响应文件要求:

( 1 ) 响应文件需按询价文件要求编制,一式三份(正本 1 份、副本 2 份),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黑色墨水笔书写,字迹清晰、易于辨认,在响应文件封面右上角注明 “ 正本 ” 或 “ 副本 ” ,正本与副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

( 2 ) 响应文件需密封包装,密封袋封面需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密封完好,无破损、无遗漏。

( 3 ) 响应文件应包含报价表、资格证明文件、服务方案、业绩证明、保密承诺书、无分包转包承诺书等相关资料,具体要求详见询价文件。

五 、询价与成交原则

1. 宜昌市教育局 将组成询价小组,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按照询价文件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对所有合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2. 评审原则 。 在符合采购需求、资格要求及服务质量的前提下,遵循 “ 报价最低、服务最优 ” 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若报价相同,优先选择业绩丰富、服务方案更优的供应商。

3. 供应商提交的报价为完成本次全部服务内容的总费用(含人员费、驻场费、差旅费、报告编制费等一切相关费用),报价一经提交,不得更改,成交后按报价签订合同,不再追加任何额外费用。

4. 询价小组将现场告知评审结果,成交供应商需在规定时间内与 宜昌市教育局 签订服务合同,逾期未签订的,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宜昌市教育局 可另行选择成交供应商。

六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 、其他补充事宜

1. 服务期间产生的食宿、交通等相关费用,由成交机构自行承担,包含在报价总费用内, 宜昌市教育局 不另行支付。

2. 成交机构须按要求配合 宜昌市教育局 完成项目验收,若检查报告不符合要求、未通过验收,须在规定期限内修改完善,直至通过验收,相关费用自行承担;若多次修改仍未通过, 宜昌市教育局 有权解除合同,成交机构须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服务费用,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 本次采购活动严格遵循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的原则,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宜昌市教育局

联系地址:宜昌市体育场路 27 号

联系人: 崔凯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来源:计划财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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