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汉江之星旅游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体育公园团体意外险采购公告
- 2026-04-10
项目名称: 湖北汉江之星旅游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体育公园团体意外险采购公告
招标公司: 湖北汉江之星旅游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团体意外险保险
项目地区:湖北 十堰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体育公园团体意外险保险供应商采购
采购方式:询比
最高限价: 2830.19 元 ( 不 含税价 )
采购内容:体育公园团体意外险保险供应商采购
服务期限:一年,以双方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供货地点: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城关镇体育公园
采购清单:
序号
名称
数量
单位
最高限价 元
( 不 含税价 )
备注
1
体育公
园团体
意外险
1
项
2830.19
人数: 7人
意外身故、残疾: 50万
意外医疗: 5万
意外住院津贴: 100元/天每次事故免赔天 数为 3天,同一被保险人每次事故赔付天数 不超过 90天,保单年度累计赔付天数不超 过 180天。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 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 供应商, 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 列入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
4.供应商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取得营业执 照的独立法人、 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 服务能力;
(2)供应商在本项目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 切法律责任;
(3)供应商有景区保险项目服务业绩经验优先。
5.供应商提交报价视为对以上条款做出承诺。
6. 供 应 商 需 为 在 集 采 平 台 注 册 的 供 应 商 , 注 册 网 址
( /)
三、采购要求
1.保险责任
(1)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地点范围内 依法从事生产、经营等活动时,由于意外事故造成的下列损失或费用,依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 特别行政区和台湾 地区法律 )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 定负责赔偿:
(2)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3)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的诉讼或仲裁费用(以下简称“法律费 用 ”);
(4)发生保险责任事故后,被保险人为缩小或减少对第三者人身 伤亡 或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
2.保险金额
(意外身故、残疾:50万
意外医疗: 5万
意外住院津贴: 100元/天每次事故免赔天数为3天,同一被保险人 每次事故赔付天数不超过 90天,保单年度累 计赔付天数不超过 180天。
3.供应商需要上传初始保单,否则视为报价无效。
四 、报 价及付款方式
运输: /
安装: /
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
保证金: /
付款方式:供应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出具保单后, 采购人结算保 险费用。
五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 采购单位信息
公司名称:湖北汉江之星旅游开发集团有限公 司
公司地址: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天马大道 385号
联系人 : 黄典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账户名:十堰城市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银行账户: 820查看完整信息6
开户银行:湖北郧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郧阳岛分理 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