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广高速襄阳段改扩建工程第二标段项目桥梁工程第1,2合同包施工分包询比采购公告
- 2026-04-10
项目名称: 二广高速襄阳段改扩建工程第二标段项目桥梁工程第1,2合同包施工分包询比采购公告
招标公司: 湖北交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桥隧分公司
项目地区:湖北 武汉
1.采购条件
湖北交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集团”)已承接二广高速公路襄阳郜营枢纽互通至隆中互通段改扩建工程第二标段项目,授权湖北交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桥隧分公司作为本项目的管理人。根据项目进展情况的需要,湖北交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桥隧分公司现委托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对本项目桥梁工程第1、2合同包施工分包组织询比采购。
2.工程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工程概况
二广高速公路襄阳郜营枢纽至襄阳隆中互通段起点桩号K1539+813,终点桩号K1562+796.159,路线长约22.982km,起于襄州区郜营枢纽互通北侧,顺接樊魏高速公路。路线从北向南,在襄州区境内与G70福银高速交叉设置郜营枢纽互通,向南进入樊城区境内,在马棚村附近上跨汉丹铁路,与邓城大道交叉设置襄阳西互通,与襄江大道交叉增设襄江大道互通,在樊城区柿铺设置汉江特大桥跨越汉江(规划Ⅲ级航道),进入襄城区境内,继续向南止于襄城区隆中互通,顺接襄荆高速公路。全线划分二个施工标段,我单位采用EPC模式承建第二标段。第二标段负责K1553+760-K1562+、绿化施工及施工图设计任务。
2.2 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范围为桥梁工程第1、2合同包施工分包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等全部工作,共划分为2个合同包,具体工作内容详见附件1。
2.3 工期要求
计划开工日期为:2026年04月25日(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计划工期36个月。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必须为建设集团(工程施工类供应商)认证供应商。本次采购供应商必须为建设集团认证供应商库内 前期参与洽谈且经采购人审核作业能力强、类似业绩经验丰富、信誉良好的供应商(未通过本项目前期洽谈的供应商如参加本项目申请,其申请将被否决,请谨慎报名)。 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见附件2。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3 同一供应商最多可以同时对2个合同包提出申请,分别编制响应文件,但仅允许成交1个合同包;供应商同时在多个合同包取得预成交供应商资格的,由采购人根据利益最大化原则(各合同包报价合计最低的原则)确定供应商成交的合同包,若供应商拒绝的,其全部申请将被否决。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个合同包的申请。否则,相关申请将被否决。
3.5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况(信誉最低要求):
3.5.1 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3.5.2 处于被行业主管部门(如交通运输部或湖北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出禁止进入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或被列为交通运输部《2024年度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中信用等级D级,湖北省交通运输厅《2024年度湖北省高速公路建设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D级且处于有效期内;
3.5.3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职务侵占罪等贪污贿赂犯罪;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5)上一年度信用评价被交投集团公司或建设集团评为D级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6)近三年度被列入交投集团公司或建设集团“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3.6 供应商如成交,采购人将依据建设集团供应商信用评价相关管理办法对成交人进行考核。
3.6.1 对于施工过程中履行良好,且能参加攻坚、抢险救灾等任务,履约信誉良好的成交人,将被采购人列为优秀或核心供应商(A或AA级),在建设集团及其子(分)公司后续合作任务的承接过程中可获得加分权力增加成交概率。
3.6.2 对于施工过程中履行较差的成交人,将被采购人列为较差供应商(D级),一年内不能承接建设集团及其子(分)公司后续合作任务。
3.6.3 有如下违约行为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同时对于有如下违约行为的成交人,视情节轻重,将按照《湖北交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采取对应不良行为处理措施。
(1)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供应商资格;
(2)提供虚假材料参加采购活动、骗取中标,包括以他人名义投标;
(3)在采购活动中与其他供应商、采购人、评审专家串通,影响采购活动公平竞争;
(4)向采购人有关当事人、评审专家等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被查实的;
(5)供应商或为其服务的供应商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造成网络舆论、农民工聚众讨薪、越级上访、恶意举报、恶意诉讼、阻碍施工现场正常施工等,或以非法手段、渠道获取证据材料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和投诉,给公司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
(6)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签订合同后不履行合同造成项目经理部严重损失的;
(7)擅自变更或者终止合同;
(8)成交供应商违反采购合同(文件)约定,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或者将成交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9)成交供应商违反采购合同(文件)约定,将成交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或者分包人将项目再次分包;
(10)交付质量存在严重问题,对公司名誉或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的;
(11)其他违反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或因其行为严重损害采购人利益的情形。
3.6.4 对于有上述3.6.3项所列违约行为的成交人,构成根本违约,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有权优先以成交人提交的履约担保抵扣,若履约担保不足以弥补采购人全部损失的,采购人有权继续追偿。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应当在湖北交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ebidding/)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4月11日至2026年4月13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在所参与合同包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4.3采购文件下载时须支付平台服务费1000元/合同包,文件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20日9时30分。
5.2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供应商应当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参与合同包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平台”)将拒收。
5.3响应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标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5.4 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考察,且不召开预备会,供应商有任何疑问可以书面或电话形式通知采购人。如供应商需要踏勘现场,踏勘期间,采购人将予以配合,但费用由供应商自理。在踏勘现场过程中,供应商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采购人均不负责。
6.评审办法
本次采购评审办法采用 合理低价法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采购公告在湖北交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址:/)和湖北交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网址:http://hbjtjsjt.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湖北交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桥隧分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077号东湖广场宽堂写字楼7楼
邮 编:430050
联 系 人:宋先生
电 话:查看完整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8号湖北交投大楼西塔光明中心34楼
邮政编码: 430071
联 系 人:黄先生
监管部门: 中共湖北交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关山珞喻路1077号东湖广场12楼
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
异议渠道:供应商登录“平台”在“异议管理”菜单以书面形式提出
附件:说明
2026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