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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西土地整理公司】利川市全域土地整治工程2026-2028年度监理服务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 2026-04-10

项目名称: 【鄂西土地整理公司】利川市全域土地整治工程2026-2028年度监理服务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招标公司: 湖北交投鄂西土地整理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监理服务项目

项目地区:湖北 恩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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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西土地整理公司】利川市全域土地整治工程2026-2028年度监理服务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10

利川市全域土地整治工程 2026-2028 年度监理服务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湖北交投鄂西土地整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利川市全域土地整治工程 2026-2028 年度监理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公开邀请潜在供应商参加竞标。

1. 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1.1 项目名称:利川市全域土地整治工程 2026-2028 年度监理服务项目

标段名称: /

1.2 采购编号: G99425368260410134 ;

1.3 建设(交货、服务)地点:湖北省利川市

1.4 采购内容及范围:利川市全域土地整治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的监理服务:含利川市全域耕地占补平衡、耕地进出平衡、提质改造 ( 旱改水 )( 含农田改造、生态修复、基础设施配套等 ) 施工项目,暂定亩数 3000 亩 。具体 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1.5 采购预算: 62.868 万元

1.6 计划工期(交货期、服务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服务范围内全部子项目的工程质保期满为止。

1.7 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现行标准要求

1.8 其他: /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详见采购公告附录。

2.2 本次采购 ( 不接受 ) 联合体。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满足本条第 2.1 款、第 2.2 款规定的要求;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采购项目,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2.3 本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 1 个标段竞标;每个供应商允许中 1 个标。 如果同一供应商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序第一, 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推荐候选供应商或选择 预成交供应商 的方法 ) 。

2.4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将被否决。

3. 采购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 ( 若为联合体竞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 ) ,应当在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 )进行注册登记。

3.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6 年 4 月 11 日至 2026 年 4 月 15 日 23 时 59 分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在所竞标标段下载采购文件。联合体竞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3.3 采购文件下载时需支付平台服务费 500 元 / 标段,一经支付不予退还。

4. 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4 月 21 日 9 时 30 分

4.2 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

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所竞标标段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通过 CA 数字证书上传。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平台”)将拒收。

4.3 响应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启环节需要使用 CA 数字证书。 CA 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平台”—帮助中心— CA 办理)。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采购公告在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 ( 网址: /)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6. 评审办法

本次采购评审采用 综合评估法 。

7. 其他

/

8.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湖北交投鄂西土地整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咸丰县高乐山镇楚蜀大道 83 号

联 系 人: 向女士

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 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 28 号湖北交投大楼西塔光明中心 34 楼

联 系 人: 李先生

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

监管部门: 湖北交投鄂西生态新镇投资有限公司纪检办公室

地 址: 湖北省恩施市施州大道 310 号

联 系 人: 廖主任

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

异议渠道: 供应商登录“平台”在“异议管理”菜单以书面形式提出

2026 年 4 月 10 日

采购公告附录:

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企业资质最低要求

同时具备:

1 、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

2 、供应商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注: 1 . 应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材料、资质证书材料的描件。

2. 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供应商且采购文件涉及变更前相关信息的,应提供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营业执照 (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资质证书变更记录扫描件。

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最低要求

供应商近 5 年内至少承担过一项工程内容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耕地提质改造项目、占补平衡项目、土地复垦项目、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或前述类型中包含土地平整、农田水利、田间道路等主要建设内容的农田综合整治项目的工程监理业绩。

注: 1. 供应商应提供业绩合同协议书的扫描件,合同协议书需包含能反映业绩内容的关键页和签字盖章页。若合同协议书内容无法反映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或关键内容的,还应提供项目业主出具证明材料的扫描件进行补充说明,否则该业绩将不予认可。

2. 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近 5 年是指 2021 年 1 月 1 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 期 前一日。

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人员最低要求)

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 1 )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1 名,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在本单位注册,且已承担总监理工程师工作的在监项目不超过 2 项;

( 2 )监理员 2 名,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并经监理业务培训取得专业培训合格证书;

注: 1 、供应商应提供总监理工程师的身份证、资质证书等证件的扫描件(提供证书扫描件、在监项目承诺书(格式自拟))监理员应提供身份证、学历证、培训合格证书扫描件。

2 、供应商还需提供上述人员 2025 年 1 月份以来供应商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上述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最低要求

供应商应同时具备:

1. 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 供应商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3. 供应商没有被行业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明令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4.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 1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 2 )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3 )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的;

( 4 ) 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 ) 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 5 )被列入湖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

注: 1. 上述信誉要求中“近三年”是指从 2023 年 1 月 1 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一日,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供应商信誉声明”按给定的内容填报并提供《供应商信誉声明》,无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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